各位同学: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及评优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2025-2026学年休学学生、留学生不参评。
二、测评方式
本次综合测评采用“综合测评系统”进行线上测评。学生可通过登录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工作系统门户【系统网址https://xgxt.scau.edu.cn/zhcp】,点击综合测评进行办理。
三、测评时间范围
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是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础,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好测评工作。
(二)请各班级严格按照《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综合测评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评优过程中积极挖掘宣传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三)各班级需认真组织学习测评系统操作视频及手册,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跟年级辅导员反馈,妥善处理。
五、工作安排
(一)测评安排:
9月15日-16日(班主任):设置班级互评;在班级学生都提交自评后导入美育、劳育基础分(美育、劳育基础分是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对班内每位学生打分后的平均分,注意:一定要全班所有同学都提交了自评才能导入);
9月17日-9月19日(学生):学生自评、互评,提交自评、互评成绩(学生自评和班级互评可同时进行。在互评工作没完成的情况下,点击自评的“提交”按钮,会弹出提示信息要完成互评才能提交成功。建议同学们登录系统时首先完成自己的自评打分和佐证材料上传工作,予以保存好,互评完再提交);
9月20日-9月23日(班主任):班级评议(班级组织审核,班级管理员账号可以同时在多台电脑登录,方便班级测评小组协同审核);
9月24日-9月30日(年级辅导员):各年级审核学生测评情况,分别导入学生学年平均绩点和体育基础分,得出学生测评总分;
10月1日-10月7日(副书记):审批无异议提交至学校。
(二)评优安排:
10月10日-12日(学生):学生预申报奖学金,申请学生若属于《办法》中的第十六条,则不得申请;
10月12日-16日(年级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审核奖学金申报名单,学院公示确定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并报学工部。
10月17日-20日:学工部对拟获奖名单进行复核后,上报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10月21日-27日:学校公示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
六、相关说明
(一)美育、劳育基础分是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对班内每位学生打分后的平均分,【注意!一定要全班所有同学都提交了自评才能导入,班主任登录https://xgxt.scau.edu.cn/zhcp,点击“综合测评管理”——“分数导入”,下载模板填写,注意格式以及名字和学号要准确,不要改变单元格格式,所有分数均以文本格式输入】。
(二)智育基础分由学院从教务系统导出的不含重修课程及第二学位成绩的平均绩点,发给学生核对后,再导入,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三)在加分项目填报中附件上传时,请按照有关格式和要求上传材料,在提交前一定要核对加分项与证明材料是否齐全,避免因材料格式不规范、材料提交不全等主观因素导致不良后果。
(四)申请先进班集体需提交2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及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此步骤可在学生申请综合测评奖项时在评优系统上填报。
七、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职位 联系人 手机 邮箱
23级级委 毛同学 15999931537 2819816863@qq.com
24级级委 张同学 17876847631 2104219879@qq.com
25级级委 陈同学 18922204258 3077749113@qq.com
奖助贷中心 李同学 13682888293 3122460542@qq.com
奖助贷中心 蒋同学 19187365892 3297000258@qq.com
联系电话:020-85280255
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
附件: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pdf![]()
附件5:华南农综合测评系统操作常见问题总结2024..docx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