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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2022年上半年“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发布时间:2022-03-15浏览次数:1551

各团支部、各位团员:

为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现将2022年上半年 “推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优”内容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工作既包括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人选,也包括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推优”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每学期开展1次“推优”,每次“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其中党的发展对象每次推荐的有效期为2年。

二、“推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加“推优”的候选人必须年满18周岁的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推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团员,须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推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人选的积极分子,应有1年以上团龄,且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满1年。

(二)具体条件

1.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2.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推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团员原则上须完成至少40小时的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爱帮助他人。

3.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推荐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最近1学期无课程不及格记录或者不及格课程已经全部重修完毕平均绩点原则上在班上排名前50%(含50%),或者平均绩点不低于3.0;推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团员,最近1学年无课程不及格记录或者不及格课程已经全部重修完毕,平均绩点原则上在班上排名前50%(含50%),或者平均绩点不低于3.0。所需成绩证明以现有的课程成绩为准,新生班级团支部在第一学期不作成绩要求。阅读时数符合学院党委相关要求。

4.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处分期限内不予“推优”。

5.在同等条件下,团员教育评议中等次为优秀、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荣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

(三)其他要求

1.重视推荐抗疫一线表现突出以及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内容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和党的发展对象人选。

2.积极推荐“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优秀学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人选。

3.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定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三、“推优”流程

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上级团组织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推优”大会的流程是:

(一)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二)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三)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四)学院党员、团委监督员对候选人进行提问,候选人答辩。

(五)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同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六)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七)“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四、进度安排

315日至410,符合条件的支部成员向团支部提出申请,提交登记表(附件1);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团员大会,确定“推优”提名人选;各团支部召开团支部委员会,确定“推优”推荐人选,并于410日中午1200点前将本支部推荐人选的登记表(附件1)、信息汇总表(附件2)提交至学院团委。

410日至413,学院团委考查审核,确定“推优”人选并公示。

五、注意事项

在“推优”工作过程中,严禁亲亲疏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于出现违反纪律的团员,取消其“推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登记表.docx

附件2:推优信息汇总表.xlsx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委员会

202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