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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评选条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23浏览次数:56

为迎接建团95周年,弘扬五四精神,进一步深化五四红旗团委创建活动,为全院团支部树立标杆,推动各班团委加强基层团支部建设,促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院团委决定开展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类别

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

二、评选表彰范围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我校各团支部均可参加评选。

(二)优秀共青团员

凡团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学生共青团员(含预备党员)均可参加评选。团组织关系未转来我校或受校党、团、行政处分的,按规定不能参加评选的团员,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均不参加评选。

(三)优秀团干部

担任团支委以上职务的团干部(包括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现任团委委员(不包括往届)可参加优秀团干部评选。

三、评选表彰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教育好

1)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生动活泼地开展理想信念、道德纪律、形势政治教育等活动,团支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加强,团员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高。

2)认真组织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和团的十七大精神、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活动、党团基本知识的学习与教育活动。

3)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

4)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

5)树立良好的学风,为学校校风、学风的建设做出较大的贡献。

2、组织建设好

1)支委会班子健全,分工明确,支部委员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在团员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2)每学年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能定期召开支委会并主动向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

3)团组织生活坚持每两周一次,有创意;团员按时交纳团费。

4)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开展良好。

5)认真做好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工作。

3、团员模范带头作用好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带头学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履行团员的权利和义务,遵守团章,人人争当合格团员和优秀团员。

2)学习勤奋,学风严谨,成绩优良,支部每位团员本年度(2016年度)学习成绩(本科生)绩点在2.0以上(含2.0)。

3)团员积极要求上进,积极参加党章学习小组活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4)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团员受学校党、团、行政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5)没有团员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4、支部开展活动好

1)积极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

2)开展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学术交流、科技竞赛、校园文化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了解国情、民情,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为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服务。

3)围绕良好的校风、学风建设,开展富有青年特点的文娱、体育活动。

4)积极组织学雷锋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培养和增强团员青年的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精神。

 

(二)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素质高,政治立场坚定,有为党的事业、社会主义事业、共产主义理想而努力奋斗的热情,是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的典型。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2016年的学习成绩绩点本科生3.0以上,并且在专业排名30%之前(含30%),本学年内没有重修。

4、在本年度民主评议排在前五名的团员中产生,民主评议参照《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团员民主评议细则》进行。

5、旗帜鲜明地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6、在学生课外科技活动中表现突出,有作品参加校级以上挑战杯竞赛或其它学科竞赛获奖的团员优先考虑。

7、在校团委组织的学雷锋活动和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活动中表现积极,有突出贡献者可优先考虑。

(三)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身的精神,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2、热爱团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完成各项学习、工作任务,熟悉团的业务,团工作成绩出色,本年度(2016年度)本科生学习绩点3.0以上,并且在专业排名50%之前(含50%),(本学年内没有重修)。

3、工作作风扎实,注意抓基层建设和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为青年服务的思想,谦虚诚实,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

5、积极组织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和学雷锋活动。

6、旗帜鲜明地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7、学习及各方面工作一贯积极认真,作风扎实。

8、在学生课外科技活动中表现突出,有作品参加校级以上挑战杯竞赛或其它学科竞赛获奖的团员优先考虑。

9、在校团委组织的学雷锋活动和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活动中表现积极,有突出贡献者可优先考虑。

四、申报名额

院团委根据学生统计数据和工作情况制定名额分配表。请严格按照每班一个优秀团员的名额进行推报,优秀团干部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五、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集体上交申报表和2000字左右工作总结。

2.被推选的优秀共青团员须报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优秀团干部须要报送优秀团干部申报表及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

3.优秀共青团员申报须同时上报500字总结和民主评议表。

4.优秀团干部申报须同时上报约300字介绍材料,内容要包括姓名、学院专业班级、职务、社会工作经验和获奖经历等。以及个人学习工作或生活照片3张(脸部特征要清晰)。

5.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须同时上报约300字介绍材料,内容要包括团支部名称、学院年级、特色活动和获奖经历等。以及团支部集体照3张。

6.材料要求:

1)所有总结、事迹材料统一排版,宋体正文小四号字,1.5倍行距,首行缩进2字符;

2)电子版材料:严格按照示例整理,照片压缩到1M以内。

3)纸质版材料:纸质一式两份,需报送申报表、名单汇总表、工作总结、事迹材料、民主评议表,团支部工作手册(工作手册不需要一式两份)。

7.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各组织(班级)认真做好评选鉴定工作,于331日(周12301330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汇总报至教四架空层(102课室旁团学工作人员处。

(2)电子版材料:电子版以组织(班级)为单位,打包后以组织/班级名称+优秀学生干部资料命名,于月329日(周1200前发往邮箱:linxuezuzhibu@126.com。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六、联系人

张晓晴:15913787377

马佳慧:13427565182

林琪:13590651942


附件 申报表.zip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团委学生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