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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党员发展的总要求,推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下半年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11月30日前

二. 发展党员工作

1.综合考虑(10月9—10月14日)

即日起各学生党支部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综合考察。各支部收集本支部符合发展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审核相关材料(收录模板见附件1)。支部应重点考察其入党动机、政治觉悟、工作业绩、模范作用、道德品质和学习情况等,并且达到以下要求:

(1)有一定的政治觉悟,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学习和社会实践等方面都表现积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2)经过群团组织推优;

(3)截止至2017年10月15日,其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

(4)参加过学校党委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

(5)前一学年平均绩点原则上在班上排名前50%(含50%)。成绩未达到此项要求者,平均绩点一般不低于3.0。没有不及格课程或不及格课程已经全部重修完毕;

(6)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期间,志愿服务时满40小时或以上;

(7)以自愿为原则。

2.提交符合发展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附件1)给学院党委,公示5天(10月16日-10月20日)

请将纸质版(附件1)于10月15日中午12点30分提交到院党务部工作人员人处(地点待定),电子版10月15日0:00前发送到党务工作室邮箱dwgzs2016@163.com(纸质版材料须有支部书记签名确认)。

3.支部考察(10月21日-10月29日)

支部考察的形式和内容包括:

(1)听取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的推荐意见;(填写附件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意见)

(2)党支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可采取面谈、问卷调查等,细致记录,整理原始调查记录并认真分析群众调查结果。群众调查工作要注意客观性及访谈对象的代表性和关联性。对拟发展对象的群众调查要在其所在班级的学生中进行,校、院学生干部还可在其所在的学生组织中进行。

①座谈会(填写附件3:发展对象_____同志群众座谈会记录)

②群众调查报告(附件4)

③问卷

(10月30日中午12:30提交纸质版附件2、3、4,地点待定)

4.确定拟发展对象(10月30日-11月3日)

根据综合考察,对本支部全体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并按照推荐的先后顺序将拟发展对象名单报送学院党委进行审批。(推荐的拟发展对象名单排序需要由支委会统一开会讨论决定。提交给学院党委的排序材料需要提前在支部的群里面进行公示,告知全体党员,确保提交的材料无异议。填写附件5——11月7日中午12:30需要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中纸质版一定要有支部书记亲笔签名确认。)

5.政治审查(11月8日-11月12日)

学院党委将审核拟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向各支部反馈党委意见,并将各支部拟确定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支部可确定发展对象。然后各支部领取《入党发展对象政审登记表》,着手进行政治审查。(第80期以后的入党积极分子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培养登记表》,只需填写该表的政审部分即可。)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必要的函调或外调等。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对党章、十八大、十九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内容及时事要闻的了解、掌握程度;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等。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6.党委预审(11月13日-11月19日)

学院党委将各支部发展对象的具体情况进行公示拟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可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7.召开通表大会(11月20日-11月30日)

学院党委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等相关材料,支委会要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进行严格审查。各党支部须召开支部大会进行通表,并及时将通表决议记录到《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相应的栏目内。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其主要程序为:

(1)会议主持人(学生党支部一般由副书记担任)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及会议的议题、要求等事项。

(2)发展对象宣读《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3)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向大会报告发展对象的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和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

(5)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充分讨论。

(6)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对讨论中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能够解释说明的,应作出实事求是的解释和说明。

(7)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选票模板详见附件6)。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党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8)会议主持人对支部大会情况作简要总结。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交(1)《入党申请书》1篇/人;(2)《自传》1篇/人;(3)《入党积极分子推优表》1份/人;(4)《思想汇报》≥4篇/人;(5)《中国共产党入党培养登记表》(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1份/人;(6)《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1份/人;(7)《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1份/人;共7种10份材料至党务部,一并报学院党委审批。

7、党委审核、批准(12月1日-12月20日)

党委审核各支部上报的材料及决议,指定人员与发展对象谈话,讨论作出是否批准的意见。

三、预备党员转正工作(12月20日前完成)

1、提出申请。

预备期满前两周至一个月内,由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并上交预备期总结和预备期期间四个季度的思想汇报。

2、党小组审查。

审查预备党员是否满足以下条件:

(1)预备期满一年;

(2)在预备期期间,自觉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种会议,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时达40小时或以上。(本次志愿服务时统计采取自报原则,党务部进行个别抽查以核实其真实性,个人志愿服务登记表见附件)

3、群众调查

征求入党介绍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在党支部内进行公示。群众调查工作要注意客观性及访谈对象的代表性和关联性。对预备党员的群众调查要在其所在班级的学生中进行,校、院学生干部还可在其所在的学生组织中进行。考察小组应如实记录《入党介绍人意见》和《党员转正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表》,并如实填写《预备党员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群众调查报告》。

4、支委会审查。

支部委员会要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转正申请,入党介绍人(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5、支部大会讨论。

党支部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支部委员会应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相应栏内,报上级党委审批。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预备党员转正,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其基本程序为:

(1)会议主持人(学生党支部一般由副书记担任)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及会议的议题、要求等事项。

(2)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表明态度和决心。

(3)入党介绍人或党支部指定的联系人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是否同意按期转正的意见。

(4)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是否同意按期转正的意见。

(5)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转正申请人能否按期转正充分讨论。

(6)拟转正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7)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党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转正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8)会议主持人对支部大会情况作简要总结。

6、报学院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结束后,支委会应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1)《思想汇报》≥4篇/人;(2)《华南农业大学预备党员考察表》1份/人;(3)《转正申请书》1份/人;(4)《入党志愿书》1份/人,共4种7份材料上交至党务部,党支部因转正工作需到党案室取回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请联系党务部负责人,一并报学院党委审批。

党委根据党支部上报的决议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批,公示5天后下发批准转为正式党员通知书。

四、有关要求

1、规范程序,精心组织。

各党支部要把这次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作为支部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及其他党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全面考察,综合衡量,正确把握入党条件,认真检查发展程序和材料,把好质量关。

2、严格管理,严肃处理。

对出现弄虚作假、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审查把关不严行为的相关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发展党员附件.rar

预备党员转正相关附件.doc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党委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