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0-85280256  招生电话:020-85280255

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优本直研计划”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者:林风教务发布时间:2026-10-13浏览次数:10

为构建一流人才培养体系,落实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本研贯通人才培养计划,根据《华南农业大学“优本直研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24〕34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实施

(一)学院成立“优本直研计划”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及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包括学院二级学科(学位点)负责人、专业主任、系主任、教务员及辅导员等。工作小组负责本细则的制定与实施,组织学生资格审核、导师遴选、师生关系确认与备案、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学生考核与管理,建立在校生、毕业生质量跟踪反馈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工作小组接受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的监督和指导。

(二)学院明确专人负责“优本直研计划”日常事务,做好学生申请材料核验、师生双选组织、名单公示与报送备案等工作。

二、培养模式

“优本直研计划”人才培养采用3+1+X的学制模式。“3”为本科第一学年至第三学年,着重培养综合素质、基础知识与科研能力;“1”为本科与研究生学习的重叠期,需兼顾本科学业、研究生课程以及开题准备工作;“X”为研究生阶段,完成各项培养要求并取得相应学术成果,2年可答辩申请授予硕士学位(最长学习年限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特别优秀者可申请直博。

三、贯通培养

(一)贯通培养方案。明确本科生、研究生不同阶段的核心课程、必修环节、毕业要求等修读条件与学业标准,建立本研学分互认机制,合理衔接本科毕业论文与研究生学位论文,构建系统化、一体化的“优本直研计划”人才培养方案。

(二)贯通课程体系与学分互认。各培养点(学位点)制定课程对应矩阵表,明确本科与硕士阶段的课程对应关系,建立学分互认机制;课程对应矩阵表由学校汇总后向全校学生公布。学生在导师指导下修读8—10学分的本研学分互认课程,对修读学年不作特殊要求。

(三)贯通科研训练。立足导师科研项目,依托科研平台和基地,建立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科研团队的机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与研究生阶段研究方向相衔接。学生在本科阶段参与导师科研项目所取得的学术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及署名规则按学校科研管理规定执行。

(四)跨学院课程认定。参加“优本直研计划”的学生,可申请将“优本直研”课程及成绩跨学院认定。认定程序为:学生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由培养点(学位点)学院审核同意并认定,报本科生院审核同意并认定,再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并认定。认定结果由培养点(学位点)学院记入学生学业档案。

四、学生选拔

(一)选拔组织与时间。“优本直研计划”学生的选拔由本科生院和研究生院联合统筹组织,由学院具体实施。本科学籍第三学年初(五年制专业为第四学年初),符合条件的品学兼优本科生可自愿申请。

(二)申请条件。所有专业的学生,只要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及以上,或专业排位在前30%以内,皆具备申请条件。〔说明:专业排名以教务系统“成绩管理—查询统计分析—专业排名统计”,选择“全学程所有学期”,显示方式选择“取相同科目最好考试成绩”,方案类别选择“主修”的统计结果为准。申请人应品行端正,无违纪处分记录、无学术不端行为,补考或重修后无不及格成绩。〕

(三)入选规模。学校不下达“优本直研计划”招生指标,学院不另设名额上限;入选规模以当年具备接收资格导师的接收名额总量为限(博士生导师2—3名、硕士生导师1—2名)。

(四)确认与备案程序。

1.发布信息。学院公布当年具备接收资格的导师名单、研究方向及接收名额。

2.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及成绩证明,学院对申请条件进行资格核验。

3.师生双向确认。通过资格核验的学生自行联系意向导师;导师在接收名额内,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科研潜质、专业匹配度等综合情况自主择优确认,学院对师生双选结果进行合规性审核。经学生、导师双方确认建立“优本直研”指导关系的,填报师生确认表。对有意愿但未匹配成功的学生,学院可统筹协调推荐导师。

4.公示。学院对拟入选学生及师生匹配名单公示不少于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优本直研计划”工作小组实名提出,工作小组应在公示期内完成核查并反馈处理结果。遴选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与申请学生存在直系亲属或利益关系的,应主动报备并回避。

5.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入选名单及师生确认材料报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备案。

五、导师遴选与师生关系

(一)导师条件。学院推荐当年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师德师风良好、科研项目与经费充足的优秀教师担任“优本直研计划”导师。

(二)接收名额。当年具有博士招生资格的导师原则上接收2—3名“优本直研计划”学生;当年仅具有硕士招生资格的导师原则上接收1—2名“优本直研计划”学生。

(三)导师职责。导师同时担任该生的本科学业导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在导师具有当年招生资格的前提下,学院须保障其继续担任研究生阶段导师。导师负责指导学生按培养方案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生加入科研团队并参照研究生进行管理,每学年对学生学习、科研训练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将鉴定意见报学院备存。如因导师退休、调离、长期病假等原因无法继续指导的,学院应及时协调更换导师,确保学生培养连续性。

六、考核与退出

本科学籍最后一学年,学生获得本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和考取硕士研究生者可继续按“优本直研计划”培养(录取为非本校研究生的学生,其“优本直研计划”培养期间所修研究生阶段课程及学分是否予以认定,由录取学校决定)。未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和未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学生自动退出“优本直研计划”,按原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优本直研计划”培养期间所修课程及学分由学院认定和转换。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退出“优本直研计划”:

(一)因违纪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二)被认定构成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学生本人自愿退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按“优本直研计划”培养的。

因第(四)项原因退出“优本直研计划”的,须经学院“优本直研计划”工作小组集体审议,报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备案,并书面告知学生本人。

七、毕业与学位

进入“优本直研计划”的学生学籍分为本科生学籍和硕士生学籍,学籍管理按对应管理办法执行。本科学籍结束时,达到本科阶段学业要求、完成培养环节、获得规定学分且符合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审核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业、达到学校毕业标准者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授予相应学位。

八、组织保障

(一)资源与经费保障。

学院依托广东省种质资源创新与利用重点实验室、森林康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林木遗传育种学》、《风景园林植物应用》、《土壤学》、《森林培育学》等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及智慧课程,以及惠州油田林场、台山红岭种子园、广州市海珠湿地科研宣传教育中心等实践教学基地,系统整合校内外实践教学资源,构建“课堂理论—基地实训—野外实践”三位一体的教学体系,为“优本直研”学生提供多层次、立体化的学习体验。

经费方面实行多渠道统筹划拨,学院设立“优本直研计划”培养专项资金,从学校下拨的高水平大学建设经费、一流专业建设经费、教学业务费及实验实习费中统筹列支。所有经费执行学院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台账明晰,由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统一管理审批。

(二)激励与制度保障。

学院将建立健全与“优本直研计划”相匹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在专业建设层面,重点支持所在专业的国家级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高水平实践教学基地及专业实验室的培育与建设,对取得突出成效的团队给予资源倾斜与绩效奖励。在学生发展层面,积极鼓励入选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等各类荣誉奖项,对表现优异者予以表彰,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九、附则

(一)本细则由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优本直研计划”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学校或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2026年10月13日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优本直研计划”本硕课程互认矩阵表-林学及林业.pdf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优本直研计划”本硕课程互认矩阵表-风景园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