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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发布时间:2026-10-13浏览次数:27

各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我校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名额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在读港澳及华侨、台湾本科生和硕士生,我校共推荐3名学生。

其中,港澳本科生一等奖1人、本科生二等奖1人、本科生三等奖1人。

二、奖励标准

本科生一等奖每生6000;本科生二等奖每生5000元;本科生三等奖每生40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四)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附件2)、《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附件3)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港澳及华侨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推荐。

(三)学校评审与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学院推荐的人选,结合入学考试成绩或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及2025-2026学年综合测评情况等进行复核,提出建议获奖名单报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

五、提交材料时间

请申请学生于10月13(周五)18点前将《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2026年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附件3)电子版及申请人证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lijunjie@scau.edu.cn,文件命名:本科生/研究生+专业班别+姓名+港澳华侨台湾奖学金申请材料,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至林风院楼603-2室李老师处。


联系人:

李老师020-85280255

盛同学19055316608

2026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