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生党支部、各党员: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在学院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学院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学院党委根据学校表彰推荐工作要求,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出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并择优推荐至学校进行评比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名额
(一)先进党支部。从学院教工党支部(含离退休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中进行评选。拟表彰先进党支部6个,其中,教工党支部3个,学生党支部3个,从中择优推荐教工党支部、本科生党支部和研究生党支部各1个参加校级评选。
(二)优秀共产党员。从全院教工(含离退休教工)和学生正式党员中评选。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20人,其中教工党员9人,学生党员11人,从中择优推荐5名优秀教工党员,3名学生党员参加校级评选。临时党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党员和近2年受党纪处分的党员按规定不参加评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学院党委拟表彰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6名,其中,支委委员5名(其中教工支委2名,学生支委3名),其他党务工作者(含学院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组织员、辅导员)1名。从中择优推荐1人参加校级评选。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从现任党支部书记中进行评选。拟表彰优秀党支部书记6名,其中教工党支部书记3名,学生党支部书记3名,从中择优推荐1名优秀教工党支部书记,1名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参加校级评选。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履行党建职责,严格落实党建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党建和业务工作有效融合,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优良,清正廉洁,赢得师生群众广泛拥护。近2年,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组织成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师德师风等问题。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师生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师生广泛认可。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
截至2026年6月30日,任现职1年以上且符合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所带领的党支部符合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各党支部、党员按照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采取自评(或自荐)的方式积极申报,填写《推荐表》(附件1-4),撰写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报送所在党支部。
各党支部要注意挖掘、发现和推荐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个人,要充分考虑离退休教职员工党员的实际情况,对老有所为、乐于奉献,在协助单位做好离退休工作、关心下一代成长等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离退休党员,在推荐时要适当加以考虑。
推荐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支部书记人选不交叉。
四、评选办法
院级表彰由学院党委审议、评选并公示。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进行评选,对优秀共产党员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征求省纪委监委驻华南农业大学纪检监察组(校纪委)意见后,报学校党委进行审议、公示。
五、表彰方式
评选为院级表彰对象的,由学院党委进行表彰。评选为校级表彰对象的,由学校党委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支部书记进行表彰。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党支部于2026年5月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院楼603-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904763890@qq.com。
联系人:陈锐帆,38294737。
附件:
5. 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