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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发布时间:2025-10-04浏览次数:10

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名额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2025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在读港澳及华侨、台湾本科生和硕士生,我校共推荐6名学生。

其中,港澳及华侨学生本科生一等奖1人、本科生二等奖1人、本科生三等奖2人、硕士生三等奖1人;台湾硕士生三等奖1人。

二、奖励标准

本科生一等奖每生6000元;本科生二等奖每生5000元;本科生三等奖每生4000元;硕士生三等奖每生50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四)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号,附件2)、《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40号,附件3)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港澳及华侨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学院组织审核、推荐。

(三)学校评审与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学院推荐的人选,结合入学考试成绩或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及2024-2025学年综合测评情况等进行复核,提出建议获奖名单报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

五、提交材料时间

申请学生10月9日(周18前将《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2025年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附件3)电子版及申请人证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本科生/研究生+专业班别+姓名+港澳华侨台湾奖学金申请材料,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

本科生: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fxyjzdjqb@163.com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林风院楼603-1陈老师处。

研究生: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aodutao@163.com,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林风院楼603-1高老师处。

    



人:

李同学  13823294589

陈老师  020-85280255

高老师  020-8528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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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2025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