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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发布时间:2025-09-28浏览次数:810

学生班、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及《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

二、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不含评审当年已毕业的学生)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

2024-2025春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的新学院评审。

    三、申请条件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及上级相关文件、《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以下简称《办法》)执行。

四、奖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我院拟推荐10人至学校评审,每人每年10000元,一次性发放

五、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10月7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国家奖学金有关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入模板》(附件3,电子版),填写要求详见附件4;若“申请条件”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须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并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2)2000字以上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2张不同的个人近期生活照(jpg格式) (格式参考附件5,电子版)。

以上附件及个人佐证材料电子版:【10月7日17:00前】发送到邮箱 lfxyjzdjqb@163.com,电子版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生活照以“班级+姓名+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生活照”命名,统一打包并统一命名为“xx年级xx专业xx班xx(姓名)申请国家奖学金材料”

2.学院评审与公示:10月11日前。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学院报送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数据:10月11日前。学院按要求填报评审结果数据,按附件4审核无误后,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

4.学校评审与公示:10月17日前学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

李同学  15846430018

陈老师  020-85280255



附件: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附件.rar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2025年9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