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班: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年级学生监督小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名单进行公示:
一、学院认定工作小组
组长:吴迪
组员:吴敏、代丹、陈美思、陈锐帆、解加米、王国辽、陈崇贤、单体江、李培、刘小蓓、佘美萱、谭建文、佟富春、王晓亚、张机、刘峰、卢晓沛、刘毅超、臧美琪、毛佳昊、张嘉梁
二、学生监督小组
2021级:彭海剑、邓君玲、刘毅超
2022级:吴贝蕾、向霭洁、臧美琪
2023级:郑思烁、易微妙、毛佳昊
2024级:廖敏茹、马熙睿、吴悠
三、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
见附件
公示期为3月28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
联系人:陈美思
联系电话:85280255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