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各导师: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在学院2022年3月22日印发的《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基础上,现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具体如下:
1.在原办法第五条“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招生指标的分配办法(一)专项指标”中增加第5点:按照学校规定,每位导师每年招收的专项制研究生不超过2人。
2.在原办法第五条“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招生指标的分配办法(二)绩效指标”中增加第3点:上一年新立项A类及以上课题的非学术型硕士导师优先分配专业型硕士指标。
3.在原办法第六条中增加“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22〕32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每位导师每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名”。
4.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决定。
5.本说明自公布之日起有效。
附件:林风〔2022〕2号关于印发《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