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23〕40号,附件1)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及上级部门认定审批,现将我院通过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最终名单予以公示。
注:困难认定实行动态认定,此次认定结果为2024-2025学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0255
地址: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603-1办公室
附件:2024年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秋季认定结果最终公示.xlsx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