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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发布时间:2024-09-11浏览次数:2074

各年级,各位同学: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23-2024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及评优对象

我院2023-2024学年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2023-2024学年休学学生、留学生不参评。

二、测评方式

本次综合测评采用“综合测评系统”进行线上测评。

系统网址https://xgxt.scau.edu.cn/zhcp

三、测评时间范围

   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是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础,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好测评工作。

(二)请各班级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综合测评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评优过程中积极挖掘宣传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三)各班级需认真组织学习测评系统操作视频及手册,开展业务培训。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跟学校反馈,妥善解决。为了系统安全,确保学生信息不泄露,请务必妥善管理党委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账号。

五、工作安排

(一)测评安排: 

9月11日-12日(班主任):设置班级互评;在班级学生都提交自评后导入德育、美育、劳育基础分(德育、美育、劳育基础分是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对班内每位学生打分后的平均分,注意:一定要全班所有同学都提交了自评才能导入);班级评议(班级组织审核,班级管理员账号可以同时在多台电脑登录,方便班级测评小组协同审核);

9月13日-15日(学生):学生自评、互评,提交自评、互评成绩(学生自评和班级互评可同时进行。在互评工作没完成的情况下,点击自评的“提交”按钮,会弹出提示信息要完成互评才能予以提交成功。建议同学们登录系统时首先完成自己的自评打分和佐证材料上传工作,予以保存好,互评完再提交);

9月16日-18日(班主任):班级评议(班级组织审核);

9月19-23日(年级辅导员):各年级审核学生测评情况,分别导入学生学年平均绩点和体育基础分,得出学生测评总分(提交至学院副书记审批);

9月24-28日(副书记):审批、公示结果、无异议提交至学校。

(二)评优安排:

10月8日-12日(学生):学生预申报奖学金,申请学生若属于《办法》中的第十六条,则不得申请;

10月13日-18日(年级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审核奖学金申报名单,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

10月21-23日:学院公示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

10月24日-11月1日:学工部对拟获奖名单进行复核后,上报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11月4日-8日:学校公示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

六、相关说明

1.智育基础分由各学院从教务系统导出的不含重修课程及第二学位成绩的平均绩点,发给学生核对后,再导入,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2.德育基础分由班级综合测评评议小组按要求给全班同学打分并取平均分,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3.申请先进班级体需提交2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及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此步骤可在学生申请综合测评奖项时在评优系统上填报。

、各负责人联系方式


职位

姓名

电话号码

邮箱

21级级委主任

刘毅超

18529344792

liu_yichao@stu.scau.edu.cn

22级级委主任

张一凯

17320929290

2796616875@qq.com

23级级委主任

罗嘉行

15545055128

971661841@qq.com

奖勤部部长

陈锐敏

13288535709

3429132875@qq.com

奖勤部部长

陈智敏

18312376304

2896500175@qq.com


陈美思老师,020-85280255


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有关事宜解释权归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综合测评小组所有。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2024年9月11日


附件一:《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doc

附件二:《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doc

附件三:华南农综合测评操作手册--班主任.docx

附件四:华南农综合测评操作手册--学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