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华南农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评选表彰的通知
各位团员:
根据团章有关规定和学校团委《关于评选表彰2023-2024年度华南农业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3-2024年度华南农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申报推荐活动和2023-2024年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表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优秀共青团干部
(一)参评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及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条件
1.教师团干部、团支书、团支委、学院团委委员均可参评。
2.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
3.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4.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者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5.学生团干部上两学期无挂科。
6.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
7.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8.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长。
9.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二)报送材料清单
1.申报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1)2023-2024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电子版申报表一份(附件1);
注:请保持表格在两页纸内(见材料上交示例);
(2)民主评议表电子版(即2023年12月进行的团员教育评议,附件5);
(3)2023-2024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申报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6);
(4)证明材料附图(模板见附件10)。
2. 申报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
(1)2023-2024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电子版申报表一份(附件2);
注:请保持表格在两页纸内(见材料上交示例);
(2)民主评议表电子版(即2023年12月进行的团员教育评议,附件5);
(3)2023-2024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8);
(4)证明材料附图(模板见附件10)。
二、优秀共青团员
(一)申报校级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及院级优秀共青团员条件
1.团龄2年以上(截止2024年4月1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2.年满18岁(截止2024年4月1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3.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的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5.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
6.2023年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或曾获得院级及以上表彰。
7.上两学期无挂科。
8.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报送材料清单
1.申报校级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1)2023-2024年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电子版申报表一份(附件3);
注:请保持表格在两页纸内(见材料上交示例)。
(2)民主评议表电子版(即2023年12月进行的团员教育评议,附件5);
(3)2023-2024年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申报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7);
(4)证明材料附图(模板见附件11)。
3. 申报院级优秀共青团员
(1)2023-2024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电子版申报表一份(附件4);
注:请保持表格在两页纸内(见材料上交示例)。
(2)民主评议表电子版(即2023年12月进行的团员教育评议,附件5);
(3)2023-2024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9);
(4)证明材料附图(模板见附件11)。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班团支书于2024年3月29日(周五)中午12:00前以团支部为单位,将优秀共青团员(包括标兵及非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包括标兵及非标兵)的申报材料电子版(相关表格材料详见附件,命名格式见材料上交示例)打包汇总发送至团委办公室邮箱:lftxmishubu@163.com。
联系人:
黄 佳 联系方式:13433761423
许文曦 联系方式:18620106999
刘元庆 联系方式:17724410150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