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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新闻部发布时间:2023-09-24浏览次数:3293

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院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审项目

1.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

2.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3.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

  二、 对象及奖励金额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不含评审当年已毕业的学生)特别优秀的本科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年级(不含评审当年已毕业的学生)品学兼优,2022-2023学年考试、考察科目无不及格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读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及预科生。

注:2022-2023春季学期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学院评审。

  三、 奖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全院奖励共6人,8000//年,一次性奖励。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年,一次性奖励,具体名额待综合测评排名结果确定后分配。

3.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2000-4000//年,按政策发放,具体资助金额和名额分配另行通知。

  四、申请条件

详见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

五、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

学生申请:924-928日。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国家奖学金有关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电子版),填写要求详见附件3

2)若“申请条件”选择(六)的,需提供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2000字以上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2张不同的个人近期生活照(jpg格式(格式参见附件4,电子版)。

以上材料电子版:【92821:00前】发送至邮箱lfxyjzdjqb@163.com,电子版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生活照以“班级+姓名+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生活照”命名,统一打包并统一命名为“xx年级xx专业xxxx(姓名)申请国家奖学金材料”。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生申请:926-28日。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填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见附件5,填写要求见附件6)。

以上材料于【9281800前】打包命名为:“xx年级xx专业xxxx(姓名)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发送至邮箱lfxyjzdjqb@163.com

(三)国家助学金

学生申请:109-15日。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困难以上等级的学生,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同时填报《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导入模板》(见附件7

以上材料于【1011日中午1200前】打包命名为:“xx年级xx专业xxxx(姓名)申请国家助学金材料”发送至邮箱2043649518@qq.com

在申请评选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林风奖助贷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 : 何同学:1342032884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张同学:15975224809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许同学:18855642368(国家助学金)

附件.zip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