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23〕40号)相关文件精神,经学生自主提交申请材料,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初审,且经年级审议后,形成我院各年级拟申请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9月21-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356033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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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