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阶段”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将我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4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 长:张展基 彭昌操
副组长:陈晓梅 林 同
组 员:何 茜 佘美萱 刘小蓓 高 伟 孟 威 葛良法 佟富春 陈 辉 谭建文 李奕震
秘 书:黄洁玉 谭 颖
监督员:吴 敏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未曾计入历年应毕业本科生范围、未曾参与过推免环节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具备较好的外语水平;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已通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通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指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体测成绩平均分≥50分)。
(四)推免生的学业要求:
1、前三学年学业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20,且专业排名在同届同专业前50%以内(特色教学班学生除外)。
2、补考或重修后无不及格成绩。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雅思考试成绩不低于5.5分,或托福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
(五)有特殊学术专长学生的认定条件及要求:
1、认定条件
有特殊学术专长学生除了满足《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学院细则)(附件2)第八条(一)至(三)款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科研论文须依据学校最新学术论文评价方案进行评价并达到 B 类及以上等级),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华南农业大学;
(2)作为主力成员代表华南农业大学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主力队员是指一等奖(金奖)排序前三、二等奖(银奖)排序前二、三等奖(铜奖)排序前一,如设有特等奖,取前三等级奖项,排序同上;国内权威科研竞赛范围为参赛当年的《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技竞赛名录》)。
2、认定要求
(1)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教授联名推荐;
(2)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3)学院组织公开答辩,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及其每位成员均须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4)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5)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
3、认定结果的运用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确定为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
(1)第九条学业要求中,前三学年学业平均学分绩点(GPA)可放宽至不低于3.0,其他要求不变。
(2)第十二条综合评价中的创新能力评价按满分10分计算。
(3)直接入围学院推免候选人名单,参加学院的综合评价和遴选推荐。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
1.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阶段”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及学校指标分配办法,我院各专业推免名额(包含一般推免生名额和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如下:
专业 | 分配名额 | 备注 |
林学丁颖班 | 9 | 特色班名额由学校单列 |
林学 | 4 | 含国家一流专业学校单列名额3个 |
风园(不含国际班) | 4 | 含国家一流专业学校单列名额3个 |
园林 | 6 | 含国家一流专业学校单列名额3个 |
城规 | 3 |
|
旅管 | 1 |
|
草科 | 1 |
|
中药 | 2 |
|
森保 |
| |
野保 |
| |
合计 | 30 |
|
2. 按学校下达推免指标的1.2倍确定初选名单(按分配指标确定正式推荐名单,按分配指标的0.2倍确定候补推荐名单)。
四、推免生遴选推荐
(一)工作原则
1. 推荐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严格遵守推免程序。加强组织领导,严慎细实做好推免各方面工作;健全规章制度,在充分研究、集体决策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制订完善学院具体推免工作实施方案,报本科生院审核并获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实施;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院推免招生的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主动报备。
2.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加强品德考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学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3.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引导全面发展。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总成绩(100分)=学业平均学分绩点(GPA)折算分总分(85分)+创新能力评价总分(10分)+发展素养评价分总分(5分)),加强专业素养、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二)工作程序
1. 学院制定方案
学院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阶段”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23〕38 号)(附件3),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本学院2024年推免工作方案并予以公布。
2.学生报名申请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在报名时间内【9月16日8:00-17日14:30】学生报名(线上报名线下提交材料均需完成方为报名有效,线下提交学院目前已经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登录教务系统(http://jwxt.scau.edu.cn/)研究生推免模块进行网上报名(提交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特殊学术专长学生,推免类别选择“已认定特殊学术专长”(审核表导出打印后右上角手写标注“已认定特殊学术专长”);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推免类别选择“研究生支教团”(审核表导出打印后右上角手写标注“研究生支教团”)。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保存并提交操作,打印《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申请理由栏签名确认,附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注意:学生需同时完成线上报名和线下材料提交,未按时按规定完成报名申请者视为报名无效。
3. 公布候选人名单
学院将符合推免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全院范围内分专业排序,按照推荐名额1:2的比例拟定入围推免的候选人名单,并予公布。
4. 确定推荐名单
(1)一般推免生和特殊教学班:综合评价总成绩(100分)=学业平均学分绩点(GPA)折算分总分(85分)+创新能力评价总分(10分)+发展素养评价分总分(5分)。具体执行标准见学院细则(附件2),并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评定。
(2)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创新能力评价按满分10分计算,通过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确定为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直接入围学院推免候选人名单,参加学院的综合评价和遴选推荐。
学院按学校下达推免指标的1.2倍确定拟推荐名单(按分配指标确定正式推荐名单,按分配指标的0.2倍确定候补推荐名单并排出先后排序)。
推荐工作须按规范严格操作,工作程序公开透明,推荐过程中的各项原始材料及审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5. 学院公示
学院推荐的推免生名单按总分排名(含候补)于9月18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6.推免材料报送
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审议通过,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在报名资格审核表学院意见栏中签署学院意见,注明正式推荐或学院候补及推荐名次,附上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卡(需审核人签名、学院盖章、加盖成绩专用章),并填写《华南农业大学2024年拟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附件4)和《XX学院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评价情况统计表》(附件5)。审核表、成绩卡、汇总表和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以及推免过程中学院接收的投诉及处理情况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报送本科生院。
7.学校审定及公示
本科生院汇总复核学院推免材料后,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正式推荐名单和学校候补名单。学校将通过审核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在学院公示结束前因故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名额,由本学院候补学生依次递补。学院公示结束后至“推荐阶段”结束(9月28日)前学生因故退出,则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核定的候补人选补上。
8.数据上报
通过以上程序选拔的本科生即取得推免生资格。获得推免生资格学生名单由研究生院上报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最终推荐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五、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1 | 9月16—18日 | 学院公布方案、学生报名【报名时间见上】,提交线上线下材料 |
2 | 9月18日 | 公布入围推免的候选人名单及公示推荐的推免生名单 |
3 | 9月20日 | 公示结束 |
4 | 9月21日 | 向学校报送汇总结果 |
六、监督管理
(一)及时公开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学院及时公布推免工作方案、入围的推免候选人名单、拟推荐的推免生名单等信息;公示的内容不得变更,主动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
(二)学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实名联系黄老师(020-85280255)或谭颖老师(020-85280767)反映情况,也可实名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或直接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申诉。学校接受申诉与举报邮箱:jwcxjk@scau.edu.cn。
七、本通知若有与学校颁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阶段”工作的通知》(附件1)不一致之处,以学校通知为准。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