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0-85280256  招生电话:020-85280255

关于做好我院2023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新闻部发布时间:2023-09-17浏览次数:641

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开展2023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院2023年广东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

二、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5000/人,一次性资助。

三、申请条件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政策于2012年由广东省政府设立。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的广东省户籍2023级本科新生,特别是属于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原建档立卡户子女等情况的新生可以申请此项资助。

同时符合“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的学生,可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接受其中一项政策资助,不同时重复接受其他政策资助。

四、申请程序

1.915-30日:学生申请。申请学生必须通过学校“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由于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尚未完成,有意申请本项资助的同学可以先将相关材料上交,等待后续通知),且户籍为广东省的(不含户口迁移到我校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学生提出申请,并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示例见附件2,(《申请表》中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那一栏暂时不填),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2.101-6日:学院评审与公示。对本学院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将学院所有申请学生信息填报《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资助情况表》(见附件3),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109-13日: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的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

五、报送材料

纸质版

1、《广东省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申请理由控制字数,保持所有内容在一页上,照片需自己粘上)

2、身份复印件一份

符合条件的同学921日晚1900~2030,将填写好个人信息的附件1纸质版、身份证复印件按从上到下每人一份别好,按照附件3的顺序整理交到泰山五栋图书漂流角

电子版

1、《广东省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附件3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将附件13的电子版材料打包为压缩包并命名为“年级+专业+班级+2023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专项资助材料”921日中午12:00发送至邮箱3589907728@qq.com

注:电子版纸质版都需要提交


联系人:刘同学,联系电话:13368594267 

附件:1.广东省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2.广东省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填写示例)

          3.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情况表

附件1-3.zip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2023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