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学生班: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0〕38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及评优对象
我校2022-2023学年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2022-2023学年休学学生、留学生不参评。
二、测评方式
本次综合测评采用“综合测评系统”进行线上测评。系统网址https://xgxt.scau.edu.cn/zhcp
三、工作安排
(一)测评安排:
8月28日-29日(副书记):副书记确认综合测评模板,设置各个环节时间节点,发布任务;
8月30-31日(班主任):设置班级互评;
9月1-16日(学生):学生自评、互评,按照以下批次提交自评、互评成绩;(学生自评和班级互评可同时进行。在互评工作没完成的情况下,点击自评的“提交”按钮,会弹出提示信息要完成互评才能予以提交成功。建议同学们登录系统第一件事就是先完成自己的自评打分和佐证材料上传工作,予以保存好,互评完再提交)
9月14-18日(班主任):在班级学生都提交自评后导入德育、美育、劳育基础分(德育、美育、劳育基础分是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对班内每位学生打分后的平均分,注意:一定要全班所有同学都提交了自评才能导入);班级评议(班级组织审核,班级管理员账号可以同时在多台电脑登录,方便班级测评小组协同审核);
9月19-23日(年级辅导员):各年级审核学生测评情况,分别导入学生学年平均绩点和体育基础分,得出学生测评总分(提交至学院副书记审批);
9月25-28日(副书记):审批、公示结果、无异议提交至学校。
(二)评优安排:
9月27-28日(学生):学生预申报奖学金,申请学生若属于《办法》中的第十六条,则不得申请;
9月29-30日(年级辅导员):年级辅导员审核奖学金申报名单,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
10月7-9日:学院公示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
10月10日:学工部对拟获奖名单进行复核后,上报校奖助学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10月11-13日:学校公示综合测评评优拟获奖名单。
四、相关说明
1.智育基础分由各学院从教务系统导出的不含重修课程及第二学位成绩的平均绩点,发给学生核对后,再导入,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2.德育基础分由班级综合测评评议小组按要求给全班同学打分并取平均分,请确保学号格式准确。
3.申请一等奖学金者需上报2000字个人先进事迹及1张电子版
个人近期生活照。此步骤可在学生申请综合测评奖项时在评优系统上填报。
4. 申请先进班级体需提交2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及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此步骤可在学生申请综合测评奖项时在评优系统上填报。
五、工作要求
(一)综合测评系统用于本次在校生综合测评,各位同学需认真学习系统操作手册,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评优程序延后等情况出现。
(二)各班级要严格遵守时间,确保学生在指定的时间内提交自评、互评材料。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跟测评小组反馈,妥善解决。
(三)为了系统安全,确保学生信息不泄露,党委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账号请妥善管理。如需学生干部参与协助,请老师本人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后,在老师的监督下操作。
(四)自评加分项目须按照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2020年版)(见附件1)规定填写。
六、各负责人联系方式
职位 | 姓名 | 电话号码 | 邮箱 |
20级级委主任 | 温广源 | 13539885019 | 2534602985@qq.com |
21级级委主任 | 刘毅超 | 18529344792 | liu_yichao@stu.scau.edu.cn |
22级级委主任 | 张一凯 | 17320929290 | 2796616875@qq.com |
奖勤部部长 | 何炯辉 | 13420328843 | 3204338267@qq.com |
奖勤部部长 | 张炜灵 | 15975224809 | 1047206400@qq.com |
奖勤部 | 宁佳新 | 18232441506 | 2848534078@qq.com |
七、各附件材料对照表
附件1 | 《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2020年版) |
附件2 | 综合测评奖励分相关证明承诺书 |
附件3 | 华南农业大学先进班集体及一等奖学金申报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
附件4 | 华南农业大学综合测评操作手册(班主任版) |
附件5 | 华南农业大学综合测评操作手册(学生版) |
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有关事宜解释权归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综合测评小组所有。
咨询电话:020-85280255
黄洁玉老师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