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上级部门新增我院博士招生指标2个,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综合考虑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发展和招生专业需求,拟将新增指标分配至林学(0907)招生。新增指标将从未被其他单位录取且未主动放弃的候补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拟录取,拟录取候补考生信息如下:
考生编号 | 考生姓名 | 报考专业 | 报考类别 | 初选分 | 笔试分 | 综合面试分 | 复选成绩 | 总成绩 | 是否拟录取 | 备注 |
105643120230165 | 唐世梅 | 林学 | 非定向 | 75.29 | 87.00 | 84.40 | 85.70 | 82.58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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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643120230159 | 尹若勇 | 林学 | 非定向 | 67.00 | 95.00 | 83.00 | 89.00 | 82.4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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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院反映(联系人:陶老师,邮箱:3500135600@qq.com,联系电话:85280255,联系地址: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603室)。反映情况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者,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