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0-85280256  招生电话:020-85280255

关于做好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

发布者:新闻部发布时间:2023-05-11浏览次数:890

2023届毕业生: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华农党发〔201870号),为表彰在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和表现突出的毕业生,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立志成才,我院将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2023届毕业生。

二、评选时间

20235-6月。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本科毕业生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华农党发〔201870号)(附件1)评选条件第二条到第七条进行评选。

(二)优秀研究生毕业生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华农党发〔201623号)(附件2)评选条件的二(四)第2条第(1)、(2)、(3)项进行评选,即在符合基本评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读学制期限内,每年获校一等学业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等省级以上奖励之一。

2)在读学制期限内,非新生年级,曾获国家奖学金、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等省级以上奖励。

3)在读学制期限内,曾获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者,且每年获得校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

注:如以省级以上竞赛奖励申请,竞赛类别应在《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的通知》(华南农办〔202238号)所列名录范围内;校“优秀研究生干部”指校“优秀学生骨干”、校“优秀共青团干部”。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各学院安排完成申请流程:

1.本科毕业生请在“学生工作系统门户”——“流程大厅”——“荣誉称号”的“优秀毕业生”项目进行申请(国际班毕业生请选择“国际班优秀毕业生”,网址为https://xgxt.scau.edu.cn/#/index),按照表单内容填写,并上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在校期间综合测评奖学金获奖证明照片、个人成绩单(加盖学生成绩专用公章)照片、体测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页、各类英语成绩照片其他获奖证明等各项相关材料;

并将《华南农业大学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者突出事迹材料》(见附件5)于515日(本周日)18点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fxyjzdjqb@163.com


2.研究生毕业生请提供以下材料:

1)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审批表(见附件3),电子版及学院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2)个人成绩单(加盖学生成绩专用公章)、获奖证明等各项相关材料纸质版;

3)华南农业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拟获奖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

4)个人蓝底证件照电子版(学院+姓名命名),《华南农业大学2023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请者突出事迹材料(参考模板)》(见附件6)电子版(学院+姓名命名)。

(二)学院评审、公示。

(三)学校评审、公示。

五、奖励办法

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联系人:

陈同学:18312368791

宁同学:18232441506

附件:1.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1870号)

      2.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1623号)

      3.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审批表

      4.华南农业大学2023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拟获奖名单汇总表

      5.华南农业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者突出事迹材料(参考模板)

      6.华南农业大学2023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请者突出事迹材料(参考模板)

 

     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附件.zip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