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华南农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评选表彰的通知
各位团员:
根据团章有关规定和学校团委《关于评选表彰2022-2023年度华南农业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评选表彰工作和2022-2023年度华南农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申报推荐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一)参评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条件
1.教师团干部、团支书、团支委、学院团委委员均可参评。
2.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
3.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长。
5.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6.做到政治上强、思想上强、能力上强、担当上强、作风上强、自律上强,高质量完成工作,促进共青团事业发展。
(二)报送材料清单
(1)2022-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电子版申报表一份(附件1);
(2)2022-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纸质版申报表一份(附件1);
注:请保持表格在两页纸内,纸质版请双面打印(见材料上交示例);
(3)民主评议表电子版(即2022年12月进行的团员教育评议,附件3);
(4)2022-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
二、优秀共青团员
(一)申报校级优秀共青团员(标兵)条件
1.团龄1年以上(截止2023年4月1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2.年满18岁(截止2023年4月1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3.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的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5.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
6.2022年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或曾获得院级及以上表彰。
7.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报送材料清单
(1)2022-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电子版申报表一份(附件2);
(2)2022-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纸质版申报表一份(附件2);
注:请保持表格在两页纸内,纸质版请双面打印(见材料上交示例)。
(3)民主评议表电子版(即2022年12月进行的团员教育评议,附件3);
(4)2022-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申报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
三、材料提交要求
1.电子版材料
请各班担任副团支书的班长于2023年3月31日(周五)13:30前以团支部为单位,将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的申报材料电子版(相关表格材料详见附件,命名格式见材料上交示例)打包汇总发送至秘书部邮箱:lftxmishubu@163.com。
2.纸质版材料
请各班担任副团支书的班长于2023年3月31日(周五)12:30-13:30以团支部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泰山区教四二楼架空层林风学院团学秘书部干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刘倩荧 联系方式:15902038821
陈诗敏联系方式:13760500101
李晓薇联系方式:18565436245
(校级)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表彰的通知.zip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