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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的通知

发布者:新闻部发布时间:2023-01-02浏览次数:579

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身感受党的领导下过去五年和新时代十年取得的宏伟成就,在服务家乡、服务人民中感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用实际行动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中贡献华农学子的力量。院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返家乡”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二、活动时间

2023年寒假期间

三、参与对象

全体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

四、实践地点

寒假居住地(以家乡为主)

五、主要内容

广大青年通过返乡实践更好地了解国情、感知社会、热爱家乡、服务群众,紧跟党走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成才道路。实践主要形式和内容包括:

1.政务实践。深入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岗位,承担具体工作。尤其在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党史学习教育、政策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2.企业实践。结合自身专业方向与企业岗位需求,到家乡企业参与实际工作,鼓励我校涉农专业学生到合作社、农村企业等参加实践。

3.公益服务。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在农村、社区以及青年之家、四点半课堂等基层一线场所,开展扶贫济困、扶弱助残、敬老爱老、生态环保、课业辅导、服务群众等工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4.社区服务。主动向村、社区和青年之家报到,在乡镇团委和村、社区团组织的统筹下,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青年突击队等,通过多渠道力所能及地参与基层治理日常工作。

5.乡村振兴。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乡镇团委和村团组织的统筹下,参与开展乡村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实践活动,讲好乡村振兴故事,助力美丽乡村、文明乡村、善治乡村建设。

6.兼职锻炼。结合当地具体情况,担任乡镇团委及村、社区团组织等基层团组织的兼职干部,参与相关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7.文化宣传。探究家乡特色文化,用好家乡丰富资源,讲好家乡生动故事,开展多种形式特别是生动活泼的理论宣讲、文化宣传和网络直播等活动,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六、专项活动

学生要继续巩固和拓展1+5+20”社会实践品牌活动,围绕主题【斗岁月留胜迹十年家乡翻天地】讲述在家乡模范人物的带领下,建设美丽家乡,着重体现家乡十年间的变化,以校院两级“青马工程”学员、学“习”小组成员、团学骨干为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网络平台的作用,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乡村振兴等领域入手开展社会调查,常态化开展“云组队”、“云调研”、“云实践”等活动,形成乡村调查报告等实践成果。

七、参与方式

1.自主报名本次活动的报名方式为学生自主报名。学生通过“创青春”公众号(详情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l0KvQXkWWjX9DQbDe9Py2Q)或自行联系等方式确定开展“返家乡”活动的具体内容后,在【1月5日20:00前】点击以下报名链接【https://www.wjx.cn/vm/hPBZdWi.aspx】填写问卷报名,同时统一填写附件1和附件2交由学院团委审核,专项活动由学院团委自行组织。

2.学院审核。学院团委按照要求进行审核,请各位同学于1月5日 20:00前填写好附件1和附件2并发送至学院团委实践部邮箱:【linxueshijian@foxmail.com】。

3.校团委审核。校团委将进行审核,统一公布最终结果。校团委将会为所有通过审核可以参与实践活动的同学统一购买保险,没有通过审核的学生不得开展相关活动。

4.活动开展。通过学校审核的学生,可以按照计划开展“返家乡”活动,活动期间谨记“安全第一”原则,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联系学院。活动结束后,及时做好实践总结思考,按照学院要求上交活动总结(包括但不局限于文字总结、照片、相关证明)。积极参加各级团组织开展的总结交流活动以及“返家乡”社会实践个人和团队评先推优活动。

5.总结评优。“返家乡”活动结束后,校团委将进行总结评优,根据各学院参加活动情况分配先进个人评选指标,评选一批“返家乡”活动先进个人(具体评优总结通知后续会另行公布)。各学院团委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院级评优。对返乡实践中形成的优秀成果,学院可以邀请指导教师做进一步提升挖掘,转化成学术型实践成果或活动型实践成果。

八、注意事项

1.注重个人安全。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必须在确保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位学生需做好个人防护,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实践过程中注意交通、人身和财产安全,提升自我防护能力。如在实践期间出现身体不适、遇极端天气影响活动正常开展等情况,应及时推迟或终止实践活动。

2.本次活动只能个人报名,只有专项活动允许以团队形式参加,专项活动明确面向【院青马班】和【团学骨干】。

3.单人参与实践形式和种类没有硬性要求,建议一两种即可,力争将参与的实践形式能够深入落实好。

4.参与本次实践活动的学生请于【2月16日22:00前】将活动总结以【压缩包】形式,按照【年级专业班级+姓名+报名表】的命名格式发送至学院团委实践部邮箱:linxueshijian@foxmail.com】活动总结包括但不局限于【文字总结、视频、照片、相关证明】

联系人:熊湘13697710027

   潘本铿13686567258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与汇总表.zip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委员会

2023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