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对有关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22]21号)的有关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加快建设高质量研究生教育,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将我院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调整为风景园林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
现对相关申请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如有异议,请向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反映。联系人:阙老师,联系电话:020-38207232。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