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阶段”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将我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其成员如下:
组 长:张展基 彭昌操
副组长:陈晓梅 林 同
组 员:何 茜 佘美萱 刘小蓓 高 伟 张 机 葛良法 佟富春 陈 辉 谭建文 李奕震
秘 书:叶晓燕 谭 颖
监督员:吴 敏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经学院初审为每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开始时已进入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习的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秀,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补考或重修后无不及格成绩;
(六)推免生的学业要求
1.一般推免生
(1)前三学年学业平均学分绩点(GPA)在3.20以上(含3.20),且排名位列本专业前50%以内(特色教学班除外)。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成绩不低于425分。
2.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
(1)前三学年(五年制的前四学年)学业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0,英语成绩达到第七条第(六)款第1点第(2)项,经三名及以上本校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评审,公开答辩,方可取得推荐资格。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经学院专家审核小组鉴定可认定为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
①发表论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发表与学业相关的C类以上科研论文(限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华南农业大学,论文等级界定以学校学术论文评价方案为准)。
②发明专利:以学校为第一知识产权(署名)单位,学生本人为第1完成人(或第2名序,导师为第1名序)申请并获批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③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一等奖排序前5名;二等奖排序前4名;三等奖排序前3名)或省部级竞赛一等奖及以上(排序前2名)。
国家级学科竞赛范围只限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性机构举办的、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常设性学科竞赛,参赛国家(地区)超过10个(含)或分属三大洲以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竞赛。
省部级学科竞赛范围只限于: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区域性、常设性学科竞赛,参赛国家(地区)在5个以上(含)的国际区域性学科竞赛;由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主办的常设性学科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赛;“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竞赛。
④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获第一、第二名,广东省大学生运动会获第一名的个人或团体的主力队员,参加全国大学生单项锦标赛第一名的队员。
三、推免生名额分配
1.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阶段”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名额原则上不能超过当年学校下达给学院推免指标(不含单列指标数)的10%,我院特殊学术推免生指标为1人或1人以下。根据学校指标分配办法,我院各专业推免名额(包含一般推免生名额和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如下:
专业 | 名额 | 备注 |
林学丁颖班 | 9 | 特色班名额由学校单列 |
林学 | 4 | 含国家一流专业学校单列名额3个 |
草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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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保、中药、野保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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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 | 5 | 含国家一流专业学校单列名额3个 |
风园 | 4 | 含国家一流专业学校单列名额3个 |
城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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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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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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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森保、中药和野保专业根据毕业生人数测算后指标数值小于0.5,不满足四舍五入,所以3个专业合并共用2个名额。
2. 按学校下达推免指标的1.2倍确定初选名单(按分配指标确定正式推荐名单,按分配指标的0.2倍确定候补推荐名单)。
四、推免生遴选推荐
(一)工作原则
1. 推荐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严格遵守推免程序。加强组织领导,严慎细实做好推免各方面工作;健全规章制度,在充分研究、集体决策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制订完善学院具体推免工作实施方案,报本科生院审核并获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实施;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院推免招生的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主动报备。
2.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加强品德考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学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3.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引导全面发展。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学业成绩占比75%,综合评价占比25%),加强专业素养、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二)工作程序
1. 学院制定方案
学院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阶段”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21〕55号)(附件3),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本学院2023年推免工作方案并予以公布。
2. 学生报名申请
9月11日00:00-12日24:00,学生在教务系统(http://jwxt.scau.edu.cn/)研究生推免模块进行网上报名(提交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保存并提交操作,打印《华南农业大学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签名确认,在审核表右上角手写标注推免类别为“一般推免”或“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线下提交材料包括审核表、成绩单(第一学位)复印件、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评价业绩汇总表(附件6)、学术成果及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装订成册,1式11份),在9月13日(周二)中午12:00前交至林风学院院楼603-2辅导员叶晓燕老师处,逾期不候。
3. 公布候选人名单
学院将符合推免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全院范围内分专业排序,按照推荐名额1:2的比例拟定入围推免的候选人名单,并予公布。
4. 确定推荐名单
(1)一般推免生和特殊教学班:由“学业成绩”(75%)和“综合评价”(25%)组成。其中“综合评价”分数计算方法采用《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评价实施办法》(附件4)执行,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评定。
(2)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学业成绩”(75%)和“综合评价”(25%)组成。其中“综合评价”由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答辩认定(所提交的奖励材料认定标准参照《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华南农办〔2022〕38号)(附件2)执行)。
一般推免生候选人按专业排序,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和特色教学班推免生候选人按类别排序。学院按学校下达推免指标的1.2倍确定初选名单,并按分配指标确定正式推荐名额,按分配指标的0.2倍确定候补推荐名单,候补名单按专业排序。
推荐工作须按规范严格操作,工作程序公开透明,推荐过程中的各项原始材料及审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5. 学院公示
学院推荐的推免生名单按总分排名(含候补)9月16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6. 推免材料报送
学院在报名资格审核表学院意见栏中签署学院意见,注明正式推荐或学院候补及推荐名次,附上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卡(需审核人签名、学院盖章、加盖成绩专用章),并填写《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拟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附件5)。审核表、成绩卡和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以及推免过程中学院接收的投诉及处理情况材料(原件提交本科生院备案,复印一份学院存档),按照学校规定报送至本科生院学籍科,成绩卡(以证件号码_姓名命名的pdf文件)和汇总表电子版发jwcxjk@scau.edu.cn,学籍科汇总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7.学校审定及公示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拟推荐推免生名单进行审定。学校将审定通过的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在学院公示结束前因故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名额,由本学院候补学生依次递补。学院公示结束后至“推荐阶段”结束(9月25日)前学生因故退出,则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核定的候补人选补上。
8.数据上报
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数据由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院上报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最终推荐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五、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内容 |
1 | 9月10日 | 学院公布方案 |
2 | 9月11-13日 | 学生报名,提交线上线下材料 |
3 | 9月13日 | 公布入围推免的候选人名单 |
4 | 9月14日 | 入围推免的候选人答辩 |
5 | 9月15日 | 公示推荐的推免生名单 |
6 | 9月17日 | 公示结束 |
7 | 9月17日上午 | 向学校报送汇总结果 |
六、监督管理
(一)及时公开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学院及时公布推免工作方案、入围的推免候选人名单、拟推荐的推免生名单等信息;公示的内容不得变更,主动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
(二)学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实名联系叶晓燕老师(020-38294737)或谭颖老师(020-85280767)反映情况,也可实名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或直接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申诉。学校接受申诉与举报邮箱:jwcxjk@scau.edu.cn。
七、本通知若有与学校颁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阶段”工作的通知》(附件1)不一致之处,以学校通知为准。
附件:
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阶段”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华南农办〔2022〕38号).docx.docx
附件3:《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21〕55号).doc.doc
附件4: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评价实施办法.docx
附件5:华南农业大学2023年拟推荐免试研究生汇总表.xls.xls
附件6: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评价业绩汇总表.xlsx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