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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量核算办法(修订)

发布者: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发布时间:2022-08-09浏览次数:22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工作量核算办法(修订)

  

学院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为实验技术人员,以下统称为实验员。现根据实验员的现状及实际工作情况,对《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林风〔202031号)的附件6——《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量核算办法》进行修订。具体办法如下。

一、实验员实行坐班制。其主要岗位职责为参与实验室建设,完成实验室管理、卫生与安全、实验教学准备与辅助、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维护和检修、固定资产与实验耗材管理等工作。此外,实验员应服从学院的其他工作安排。

二、实验员的管理基础工作量分为ABC三类,由实验中心根据实验员的出勤率和完成岗位职责情况确定个人工作量的类型(见表一)

三、实验员的管理基础绩效总额为学院同等岗位级别专任教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乘以相应级别实验员人数。

由实验中心根据每个类型的人数确定绩效系数平均值,再提出个人管理基础绩效发放的建议方案(见表一),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表一  实验员管理基础工作量分类及绩效核算办法

类型

系数

人数

管理基础绩效(W

A

20

N1

W1=20T

B

18

N2

W2=18T

C

10

N3

W3=10T

备注

T=W/20N1+18N2+10N3

N1N2N3——分别指相应类型的人数;

W——指实验员管理基础绩效总额;

W1W2W3——指相应类型实验员发放的管理基础绩效;

T——指实验员当年管理基础绩效系数平均值。

    、实验员岗位任务的质量要求和年度考核办法按照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本核算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实施。

、实验员2021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按本核算法执行。

 林风〔2022〕9号关于印发《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量核算办法(修订)》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