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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第一版)

发布者: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发布时间:2022-04-13浏览次数:44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应急处置预案(第一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执行学校疫情防控总体要求,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第四版)的通知》(粤教防组〔202214号)及学校有关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指导学院普通发热病例、可疑病例和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进行更新调整。

二、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系列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胸怀“国之大者”,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绷紧思想之弦,保持应急状态,毫不松懈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二)总体原则: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

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始终把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迅速妥善处置学院普通发热病例、可疑病例和突发新冠肺炎检测阳性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等。坚持预防为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暴露和感染的风险。

2. 网格管理,快速反应。在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迅速妥善处置学院普通发热病例、可疑病例和突发新冠肺炎检测阳性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等,并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工作情况

3. 联防联控,科学应对。学院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建立快速有效的处置工作流程,并按规范和现场评估结果,有序做好暂停线下办公、教学、封闭封控管理等防控措施,全力做好线上办公、教学、生活保障、心理辅导及人文关怀等工作

4. 即时监测,强化预防。要全面掌控师生员工可能涉及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关情况,全面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加强接种、新冠病毒核酸抽测,筑牢师生群体免疫屏障,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学院发生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

三、应急处置组织架构

(一)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专班

 :张展基  党委书记

彭昌操  

副主任:陆永超  党委副书记

    副院长

    副院长

    副院长

  员:学院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学科研办公室工作人员,教研室主任,离退休工作小组成员。

(二)工作职责

在学校的领导下,负责学院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问题。组织做好师生健康监测,疫情监测与分析,组织培训与演练,落实涉疫事件现场处置和信息报告等。

四、 应急处置措施

落实“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将责任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个人,落实一系列应急措施。

(一)应急工作队伍

    疫情应急处置专班根据实际需要组建应急工作小组。

(二)应急基础工作准备

1. 提前建立师生有关台账,出现疫情时能快速提供给学校和疾控部门。具体包括:

(1) 学生花名册、教职名单(含合同工、离退休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名单;(负责人:阙青敏、武海霞)

(2) 学院用房分布图、院楼课室课程表;(负责人:阙青敏)

(3) 师生健康监测资料,疫苗接种等;(负责人:武海霞、代丹)

(4) 院楼人员活动情况资料,能展示病例人员院楼活动轨迹的视频监控资料;(负责人:武海霞、黄小玲、毕桂灿(生物质工程研究院))

(5) 近期学院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负责人:物业公司、吴颖颖)

2. 在院楼规范设置和使用健康观察区(或临时隔离室),并制订规范的清洁、隔离、消毒等措施,合理规划转运路线。

3. 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物资,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扩音器、护目镜、防护服等。

(三)应对情形与要求

1. 健康监测。入院楼检查时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师生,要立即报告校医院。

2. 普通发热病例。引导病例到校医院发热门诊优先就诊。学院及时跟踪诊治情况,按常规流程处置。

3. 可疑病例。如有流行病学史,初步判断为可疑病例,应进行快速处置,引导可疑病例到院楼隔离留观室进行留观,立即上报学校防疫办并听从其指挥。

同班级的师生和有接触的师生立即脱离可能的污染场所,做好个人防护和必要的消毒措施后,有序转移至另一间通风、清洁教室继续上课,原则上留在新教室,避免与其他师生交叉接触。请学校支援立刻对原教室进行清洁消毒。

4. 落实卡口管理。如可疑病例抗原或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启动院楼封闭管理。院楼只保留1个出入口,并在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守,一切人员实行清单管理,不进不出。

5. 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立即落实工作部署,明确应急处置负责人并向学校防疫办报告积极配合病例转运、消毒、隔离、后勤保障等疫情处置工作。

6. 协助和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排查等。按学校要求严格执行密接、次密接人员管控措施。

7. 做好基本需求保障工作。一是在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积极做好生活物资代买代送、环境消杀、垃圾处理等综合保障工作;二是做好宣传和心理疏导工作,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人文关怀、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三是要做好就医买药保障,做好封闭、封控区的师生就医、买药等医学需求工作。

(四)应急处置结束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现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部门评估,学院可根据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决定终止响应。

疫情处置完成后,学院要及时做好善后与恢复工作,迅速恢复正常教学办公秩序。及时总结,对疫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及学校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整改,提升学院应急防控管理能力和水平。

五、 信息报送与信息发布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快速的信息上报机制。

(一)信息报送原则

迅速∶院内发现可疑或感染病例(核酸检测阳性),应第一时间向学校防疫办报告,不得延报。

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及时跟进∶疫情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发布要求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学院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

 

附件:学院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流程图


林风〔2022〕8号关于印发《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第一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