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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蔡正康同学全院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者:新闻部发布时间:2022-04-18浏览次数:600

蔡正康,男,学号201918320102,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2019级城乡规划(乡村振兴)班,该生于2022416日未经报批私自离校并在外留宿。

蔡正康已违反校规校纪和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在学生中造成了不良影响。蔡正康认错态度良好,及时纠正错误。教育其本人及广大学生,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17]101)第五条和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给予蔡正康全院通报批评。

希望全体学生引以为戒,强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学生离()校报批手续,确保学校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同学们的健康安全。

 

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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