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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关于加强教学团队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发布时间:2022-04-15浏览次数:95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关于加强教学团队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文件精神,提升本科人才培育质量,学院决定围绕林学等9个专业的核心课程组建教学团队,特制订此实施意见。

一、教学团队建设目标

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促进教学研究和经验交流,充分开发教师教学潜能,以点带面,促进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习基地建设,为申报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成果奖打下基础,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提供支撑。

二、教学团队建设标准

1. 教学团队一般由带头人和成员组成,原则上不少于5人。成员之间须形成合理的年龄和职称梯队,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

2. 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教师队伍培养规划、教学名师培养规划,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比赛并获得至少一项奖励,申报校级以上教学名师项目。

3. 制定科学、系统的教学大纲,修订教案、讲义,编写一部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

4. 建设校级以上教学实习基地,每年有学生实习,效果良好。

5. 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承担省级以上教学改革、质量工程项目不少于2项。

三、教学团队的遴选、考核与验收

教学团队建设期为3年,由学院组织专家遴选、考核与验收。

(一)遴选标准

1. 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其中林草类专业须为教授领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长期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

2. 申报的课程原则上应为专业核心课程或专业基础课程。

(二)考核与验收标准

课程团队成员完成以下条件中的5项即可通过考核与验收。其中在项目实施第二年的12月进行中期考核,完成两项即为合格。如未通过中期考核,则限期半年内完成考核指标;到期还未完成的,取消团队建设资格。

1. 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至少4篇。

2. 立项至少1项省级或以上教改课题或质量工程项目。

3. 立项省级一流课程。

4. 使用学校教育在线(eol.scau.edu.cn)等网络教学综合平台开展教学。

5. 主编出版本课程的本科教材1部。

6. 获校级及以上教学相关奖项或荣誉。

7. 围绕本课程建成校级及以上教学实习基地1个。

8. 指导本科生获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或立项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项目1项,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授权专利)2篇(项)。

四、条件支持与保障

1. 课程团队项目建设期为3年,学院对立项的团队予以8万元的经费支持,视建设目标完成情况逐年拨付,其中第一年4万,第二年3万,第三年1万。

2. 验收合格的课程团队,每个课程团队奖励400个教学工作量,由团队内部自行分配。


 附件:林风〔2021〕10号关于印发《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关于加强教学团队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pdf

林风〔2022〕3号关于印发《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教学团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