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各位团员:
根据团章有关规定和学校团委《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华南农业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1-2022年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表彰工作和2021-2022年度华南农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推荐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一)评选院级优秀共青团员范围
凡团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共青团员和保留团籍的党员(含预备党员),均可参加评选。团组织关系未转来我院或受校、院党、团、行政处分的,按规定不能参加评选的团员,均不参加评选。
(二)申报院级优秀共青团员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团龄1年以上(截至2022年4月1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年满18岁(截至2022年4月1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3.模范带头作用。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起模范带头作用。
4.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2021年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或曾获得院级及以上表彰。
5.热爱祖国,坚决维护国家利益,从未有过损害国家形象的言行。思想积极向上,行为端正,有责任,有担当,能够给身边同学起到正面影响。
6.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长,经常性参加志愿活动。
(三)申报校级优秀共青团员(标兵)条件。
1.团龄1年以上(截至2022年4月1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2.年满18岁(截至2022年4月1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3.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的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5.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
6.2021年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或曾获得院级及以上表彰。
7.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报送材料清单
报送院级:
(1)2021-2022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电子版申报表一份(附件1);
(2)2021-2022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纸质版申报表一份(附件1);
注:请保持表格在两页纸内,纸质版请双面打印(见材料上交示例)。
(3)民主评议表电子版(即2021年12月进行的团员教育评议,附件6);
(4)2021-2022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7)。
报送校级:
(1)2021-2022年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电子版申报表一份(附件2);
(2)2021-2022年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纸质版申报表一份(附件2);
注:请保持表格在两页纸内,纸质版请双面打印(见材料上交示例)。
(3)民主评议表电子版(即2021年12月进行的团员教育评议,附件6);
(4)2021-2022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8)。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一)评选范围
在团支部或院校两级共青团组织担任职务的学生及教师团干部可参评。
(二)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密切联系青年成效突出,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团省委、校团委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华南农业大学共青团改革方案。思路开拓,工作务实;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在本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组织与参加志愿服务。
5.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作为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
6.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7.做到政治上强、思想上强、能力上强、担当上强、作风上强、自律上强,高质量完成工作,促进共青团事业发展。
(三)参评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条件
1.在团支部或院校两级共青团组织担任职务的学生及教师团干部可参评。
2.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
3.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长。
5.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6.做到政治上强、思想上强、能力上强、担当上强、作风上强、自律上强,高质量完成工作,促进共青团事业发展。
(四)报送材料清单
报送院级:
(1)2021-2022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电子版申报表一份(附件3);
(2)2021-2022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纸质版申报表一份(附件3);
注:请保持表格在两页纸内,纸质版请双面打印(见材料上交示例);
(3)民主评议表电子版(即2021年12月进行的团员教育评议,附件6);
(4)2021-2022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9)。
报送校级:
(1)2021-2022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电子版申报表一份(附件4);
(2)2021-2022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纸质版申报表一份(附件4);
注:请保持表格在两页纸内,纸质版请双面打印(见材料上交示例);
(3)民主评议表电子版(即2021年12月进行的团员教育评议,附件6);
(4)2021-2022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0)。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一)评选范围
团支部成立满1年(截至2022年4月1日)。
(二)申报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条件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的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建设好。2022年团支部对标定级为四星级及以上,在学院团委检查《团支部工作手册》中评价为“优秀”。
3.活动开展好。“三会两制一课”、团员发展、推优入党、主题团日、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工作有序开展,取得较好成效。
4.基础团务扎实。“两制”完成率100%,规范开展“推优”工作;团支部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为0(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2年4月1日)。
5.团支部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业务及时响应率不低于70%。
6.在开展“青年大学习”、“活力在基层”等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三)申报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条件
1.满足申报院级红旗团支部的必要条件。
2.原则上应获得过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四)申报流程
具体评选申报流程由学院团委组织部另行通知。
四、材料提交要求
1.电子版材料
请各班担任副团支书的班长于2022年4月5日(周二)22:00前以团支部为单位,将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的申报材料电子版(相关表格材料详见附件,命名格式见材料上交示例)打包汇总发送至秘书部邮箱:lftxmishubu@163.com。
2.纸质版材料
请各班担任副团支书的班长于2022年4月6日(周三)12:30-13:30以团支部为单位,提交至泰山区教四二楼架空层林风学院团学秘书部干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廖婧怡 联系方式:15012678820
刘倩荧 联系方式:15902038821
徐韫琳 联系方式:18924578084
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表彰的通知.zip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