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学生班: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11〕3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定于2017年9月9日开展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根据《办法》规定,我院综合测评工作按《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2015年版)有关规定实施,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1、学院测评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郭迪杰
成员:肖 华 林轩东 孔晓娟 张东文 邱亚龙 陈曼钰 白 雪
黄彬萍 陈晓婷 谭锦豪 杨晓雅
2、14级测评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肖华(85280255)、陈曼钰(38294737)
成员:14级全体班主任、14级年级委员会全体委员、14级各班班长(2016-2017学年)
4、15级测评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孔晓娟(38294737)
成员:15级全体班主任、15级年级委员会全体委员、15级各班班长(2016-2017学年)
3、16级测评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张东文(38294737)
成员:16级全体班主任、16级年级委员会全体委员、16级各班班长(2016-2017学年)
二、时间安排
时间 | 安排事项 | 备注 |
9月8日-11日 | 成立学院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年级综合测评小组、各班成立班级测评小组 | |
9月9日-12日 | 2016-2017学年度学生活动名单公示 | 9月12日12:00截止 |
9月12日-17日 | 1. 各班级召开班会,讲解综测办法及注意事项; 2. 个人填写好《自评报告》,班委统一填写《反馈表》; 3. 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填写《单项活动奖学金呈批表》进行申请单项奖; 4. 符合条件的班级,可填写《先进班集体呈批表》进行申请先进班集体; 5. 班委需对班级同学上交的证明材料进行登记《华南农业大学综合测评证明材料登记表》; 6. 各班三人团对本班的材料进行第一轮审核(核对材料份数、进行综测扣分、挂科标志); | 1. 《自评报告》、《反馈表》、《单项活动奖学金呈批表》、《先进班集体呈批表》、《材料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由班委统一收齐于9月17日20:00前交至各年级主任处; 2. 各班委将《自评报告》、《反馈表》、《单项活动奖学金呈批表》、《先进班集体呈批表》电子版于9月17日20:00前发至各年级主任邮箱,并由各年级主任发至奖学部同学邮箱; 3. 《反馈表》签名一栏暂不签名,19日反馈期确认后再进行签名; 4. 申报先进班集体奖的班级须提交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班委会工作手册,于9月17日20:00前发至各年级主任邮箱,并由各年级主任发至奖学部同学邮箱; 5. 9月17日前必须完成班内第一轮审核工作,并进行查漏补缺,表格材料一旦上交不接受任何形式修改,该项工作由各班级委统筹完成; |
9月17日-18日 | 1.第二轮审核:专业年级互审; 2.每个班级的班长代表本班进行第二轮审核,时间为17号-18号每天中午12:30-13:45,地点未定; |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9月19日 | 材料发回反馈,确认完后在反馈表后签名; | 各班级在19日当天完成反馈;并将反馈表于21:00前交至各年级主任处; |
9月20日-21日 | 1、个人根据审核结果填写《学生综合评价表》,并以班级为单位找班主任签名; 2、各班长整理核实材料; 3、专业负责人以及年级主任整理汇总好《综合测评统计表》并进行核对。 | 1.《学生综合评价表》纸质版由班委统一收集交至学院603办公室; 2.班级《综合统测评计表》电子版于9月20日16:00前发送至各专业负责人处;专业负责人核对完成将电子版于21日23:30之前发送至各年级主任处; 3.各年级主任以年级为单位统一打包命名为“XX级学生综合测评统计表”于9月21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奖学部邮箱; |
9月21日-22日 | 奖学部整理汇总好学院综测材料; | |
9月22日-25日 | 1. 进行获奖名单公示; 2. 获得奖学金的集体和个人准备相应的材料。 | 1. 申报一等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奖的须提交2000字以上的先进事迹材料(可参照模板)。电子版与纸质版都要; 2. 同时,申报一等奖学金的学生须提交1张电子版个人近期生活照; 3. 申报先进班集体奖的班级须提交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班委会工作手册; 4. 以上材料电子版于22日18:00前发奖学部邮箱,纸质版于22号18:00前联系交给奖学部工作人员; |
9月25日 | 各班班长根据公示的获奖名单结果填写《“创优”呈批表》 | 年级负责人收集好本年级的《“创优”呈批表》并按照一二三等奖的顺序汇总好,在25日22:00之前发送至奖学部邮箱 |
9月26日 | 学院将全院同学材料汇总上交至学校; |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班主任必须参加班级综合测评,并在《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评价表》(附件7)上签署意见。
2、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有效时间范围界定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院青志的荣誉加分时间范围为2016年9月14日-2017年8月31日)。
3、《办法》中学生的学期平均绩点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学业成绩以教务处公布的本学年度学生的学分平均绩点为准。
4、综合测评所有表格及填写模板(见附件)均由各班级学生至学院网页上自行下载打印、复印。
5、自评报告加分项目须按照《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2015年版)规定填写、打印,否则不予审核。
6、《个人自评报告》一旦上交不再对加分项进行添加,反馈期个人核对仅对加减分、错漏或输入有误等情况向各专业负责级委进行申报。
四、各负责人联系方式
职位 | 姓名 | 长短号 | 邮箱 |
14级级委主任 | 陈晓婷 | 15102097629/677629 | 1014619278@qq.com |
15级级委主任 | 谭锦豪 | 13422004847/664847 | 940932954@qq.com |
16级级委主任 | 杨晓雅 | 15975592960/662960 | cykxyangxy@stu.scau.edu.cn |
奖学部部长 | 白 雪 | 13427569402/690419 | 1412146848@qq.com |
奖学部副部长 | 黄彬萍 | 13602792775/682775 |
五、各个材料对照表
以上材料名称对照 | ||
附件1 | 《自评报告》 |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测评个人自评报告》 |
附件2 | 《反馈表》 | 《华南农业大学2016-2017年度综合测评反馈表》 |
附件3 | 《“创优”呈批表》 | 《华南农业大学2016-2017学年度“创优”呈批表》 |
附件4 | 《单项活动奖学金呈批表》 | 《华南农业大学2016-2017学年度单项活动奖学金呈批表》 |
附件5 | 《先进班集体呈批表》 | 《华南农业大学2016-2017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呈批表》 |
附件6 | 《材料登记表》 | 《华南农业大学综合测评证明材料登记表》 |
附件7 | 《学生综合评价表》 |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评价表》 |
附件8 | 《综合测评统计表》 | 《华南农业大学2016-2017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统计表》 |
附件9 | 2000字以上的先进事迹材料模板 | 《华南农业大学201-2017学年度一等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奖申报先进事迹材料(模板供参考)》 |
附件10 | 《细则》 | 《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2015年版) |
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有关事宜解释权归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综合测评小组所有。
咨询电话:020-38294737陈曼钰老师
附件:
关于做好我院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zip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党委
二O一七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