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推动学院暑期三下乡实践活动的开展,引导大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坚持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统一,鼓励大学生走出校园,积极服务于社会,提高我院学生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全面提高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现决定为我院暑期三下乡实践活动增加新的奖励条例,增加后的奖励制度如下:
对积极参与我院暑期三下乡实践活动的同学进行奖励,其中包括综测加分0.5分,如在活动结束后的评优表彰中个人或所在队伍获得校级优秀称号或院级优秀称号,可获得相应加分;20小时的志愿时,只要是积极参与了暑期三下乡实践活动的同学即可获得20小时的志愿时,若所在队伍被评为校级队伍,可叠加30小时的志愿时(在整个活动中,个人最高可获得50小时的志愿时);下乡期间的保险购买。
往年暑期三下乡奖励制度 | 2017年暑期三下乡奖励制度 | |||
综测加分 | 0.5分 | 获得校级优秀或院级优秀均可获相应加分。 | 0.5分 | 获得校级优秀或院级优秀均可获相应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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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时 | 无
| 20h | 只要积极参与即可获得20h志愿时;若能评上校级队伍,可叠加30h志愿时。 (即最高可获得50h志愿时) | |
保险 | 提供院级队伍下乡期间的保险
| 提供院级队伍下乡期间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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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我院对院级队伍没有经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