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各部门、各教职工:
根据《林学院院长奖励基金使用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开始启动2014年院长奖励基金申报工作,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或个人于本月25前将申请表交到学院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林学院部门工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六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3-18浏览次数:25
各系、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各部门、各教职工:
根据《林学院院长奖励基金使用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开始启动2014年院长奖励基金申报工作,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或个人于本月25前将申请表交到学院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林学院部门工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