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成立博士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蔡秀娟 李吉跃
副组长:庄雪影
成员:苏相利 苏志尧 郑丽艳 林轩东 毕鸿雁
二、录取原则
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及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院2014年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1、按学校规定入围分数线执行,学院不再另行划定分数线。
2、参照《华南农业大学生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3]31号文),在导师同意录取的前提下,按照考生成绩、发表论文数等各项综合指标确定待录取名单。
3、根据学校“定向生占全部博士生招生名额的比例不得超过30%”的规定,2014年我院拟招收定向博士生1名。
4、林学院录取指标为5名,上线7名,第5名后为候补。
三、工作安排
1、在4月30 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并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
2、考生及导师如发现本次招生工作有违规现象,可以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反映,电话:020-85280255,联系人:林老师;也可以直接向学校研究生院反映,电话:020-85280068。
林学院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