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教学实验中心、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根据《林学院院长奖励基金使用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开始启动2011年院长奖励基金申报工作,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或个人于本月21前将申请表交到学院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林学院部门工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15浏览次数:17
各系、教学实验中心、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根据《林学院院长奖励基金使用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开始启动2011年院长奖励基金申报工作,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或个人于本月21前将申请表交到学院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林学院部门工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