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教研室、各单位:
根据《林学院院长奖励基金使用细则(暂行)》(华农大(林)字〔2010〕2号)有关规定,现拟对2010年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为学院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及个人进行奖励。请各单位和个人于6月15日前将申报表及佐证材料汇总交学院办公室,逾期不候。(申报表可在学院主页教工通知栏中下载)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6-09浏览次数:13
各系、教研室、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