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近期我校新建周转房将相继竣工,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从现在起开始受理符合租住条件教职工租住学校公有住房的申请,教职工周转房的租住及管理按《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周转房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08]57号)执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详见附件。
二、申请资格
1、本人及配偶在广州市(指“老八区”)内没有住房(含房改房、解困房、经济适用房、单位内部集资房、自置住房、租住外单位公有住房)的我校正式教职工(含人才租赁人员),可提交申请。
2、符合以上条件且现已租住学校公房的教职工如需要调整租住学校公房也在此次申请。
3、因学生住宿的调整和需要,现住在学生宿舍(六一北研究生宿舍7栋、华山区、跃进北区、东区五山公寓)的教工属于此次必须搬迁的对象,在以上区域租住符合申请资格的教工必须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时间搬迁,不按规定的申请者视为自行解决住房。
4、因学校建设的需要,现住在六一区东十五(幼儿园南面平房1-11号)的教职工属于此次必须搬迁的对象,在以上区域租住符合申请资格的教职工必须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时间搬迁,不按规定的申请者视为自行解决住房。
三、申请手续
1、申请人提交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教职工住房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教职工住房申请表”可在后勤处网页上下载或到后勤处房管科领取)
2、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
(1)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配偶非本校的已婚教工需提供未享受福利分房、未租住单位公有住房的证明原件;
(3)申请人职称或职务有效证明;
(4)本校双职工需提供配偶职称或职务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子女的独生子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交表时间
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请在
此次申请住房及调房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同时也涉及到学生宿舍的调整,时间紧、涉及面广,请各单位通知需要申请的教职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时间安排
1、发通知时间:
2、截止申请时间:
3、第一榜公布时间:
4、第二榜公布时间:
5、选房时间:2008年7月7-8日
6、搬迁及退房时间:
联系人:王希 李玲 晏琳
联系电话:85280119
后勤管理处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