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简称:政审)是发展党员流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现将开展政审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安排具体说明如下:
一、基本方法
1. 同本人谈话
2. 查阅有关档案材料
3. 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4. 函调或外调
二、主要内容
1.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2.对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史学习教育等相关内容及时事要闻的了解、掌握程度;
3.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4.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等。
三、函调范围及要求
根据有关规范要求,需要对全体发展对象进行函调,具体要求如下:
a.所有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
父亲和母亲以及直系亲属(需与发展对象将来填写进《入党志愿书》的直系亲属一致)所在的单位或者居住的街道或者村委开具的政审调查报告。政审内容详见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函调证明》材料信和附件3政审信
b.本科非华农的研究生
需自行打印附件5《入校前政审表》并联系本科院校有关老师让其协助填写好并寄回学校。
特别提醒:所有函调回函材料需用信封密封好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方为有效,若私自拆封或无公章则视为无效。
四、流程及时间安排(10月15日-11月10日)
1. 发展对象提供函调信息
发展对象自行下载附件,将发至给直系亲属的函调证明信上的有关信息填写完毕,打印出来,并准备好信封,于10月18日中午以党课小组为单位收齐后交至院楼603。
2.学院提供加盖公章的函调证明信
学院将于10月26日前将加盖了学院党委公章的函调信发给发展对象,发展对象自行联系对应单位开展函调工作。
3. 函调材料回收
发展对象于11月6日前将函调信件寄送回各支部。
(寄送地址另行通知转告)
4. 党支部政审及撰写政审报告
党支部通过约谈发展对象、查阅其档案、函调回函等形式对发展对象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并最终撰写好发展对象政审综合报告。
政治审查是加入党组织前的必经环节,请各位发展对象和党支部严肃对待,若有什么问题和特殊情况,可与学院沟通和反映。
各支部统一于11月10日前完成发展对象的政审报告(详见附件6/附件7),电子版统一发送至dwgzs2016@163.com。
特此说明。
(附件)
附件7: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登记表政审部分(模板).docx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党委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