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5月和6月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出申请
预备期满前两周至一个月内,由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并上交预备期总结和预备期期间四个季度的思想汇报。
二、党支部审查
审查预备党员是否满足以下条件:
(1)预备期满一年;
(2)在预备期期间,自觉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种会议,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时达40小时,阅读时达40小时。(统计时间截止至党支部召开通表大会前10天)
(3)按照校党委“六个一”工程要求:研读一部经典、展开一项调查、做好一周义工、帮助一个同学、组织一次评议,提交有关证明。
(每个预备党员围绕“六个一”工程完成的情况,撰写综合报告,报告模板详见附件模板)
党支部审查过后,对于满足转正条件的预备党员信息进行汇总,于5月7日前提交《预备党员转正信息收录表》的电子版发送到党务部邮箱:dwgzs2016@163.com。
注:若有不符合转正条件的预备党员,请一并在附件中写出并再最后罗列出具体原因做好备注
三、群众调查
征求入党介绍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在党支部内进行公示。群众调查工作要注意客观性及访谈对象的代表性和关联性。对预备党员的群众调查要在其所在班级的学生中进行,校、院学生干部还可在其所在的学生组织中进行。
考察小组应如实记录《入党介绍人意见》和《预备党员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群众调查报告》,并完整填写好《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的全部考察内容。
四、支委会审查
支部委员会要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转正申请,入党介绍人(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五、支部大会讨论
党支部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支部委员会应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相应栏内,报上级党委审批。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预备党员转正,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其基本程序为:
(1)会议主持人(学生党支部一般由副书记担任)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及会议的议题、要求等事项。
(2)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表明态度和决心。
(3)入党介绍人或党支部指定的联系人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是否同意按期转正的意见。
(4)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是否同意按期转正的意见。
(5)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转正申请人能否按期转正充分讨论。
(6)拟转正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7)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党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转正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8)会议主持人对支部大会情况作简要总结。
六、报学院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结束后,支委会应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
1.《入党申请书》1篇/人;
2.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表1人/份
3.入党积极分子推优表1人/份
4.积极分子党课结业证书复印件1人/份
5.发展对象推优表1人/份
6.发展对象党课结业证书复印件1人/份
7.发展对象_____同志群众座谈会记录1人/份
8.发展对象群众调查报告1人/份
9.支部大会表决票数汇总表1人/份
10.政审材料(包括回函、直系亲属政审情况反馈表和政审表)
11.《自传》1篇/人;
12.《转正申请书》1篇/人;
13.《预备期总结》1篇/人;
14.《入党介绍人意见》1份/人
15.《预备党员转正群众调查报告》1份/人;
16.《预备党员转正群众座谈会记录》1份/人;
17.《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表决票数汇总》1份/人
18.《预备党员“六个一”工程综合报告》1份/人;
19.《中国共产党入党培养登记表》1份/人;
20.《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1份/人;
21.《华南农业大学预备党员考察表》1份/人;
22.思想汇报(>=8篇)
23.预备党员转正信息收录
材料统一于5月30日收集后交至党务部,具体收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党务工作室于5月9号统一将各党支部转正党员材料发放至各支部负责人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要求
1、规范程序,精心组织。
各党支部要把这次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作为支部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及其他党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全面考察,综合衡量,正确把握入党条件,认真检查发展程序和材料,把好质量关。
2、严格管理,严肃处理。
对出现弄虚作假、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审查把关不严行为的相关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党委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