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关于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学院层面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一)先进党支部。从全院教工党支部(含离退休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中进行评选。
(二)优秀共产党员。从全院教工(含离退休教工)和学生正式党员中评选。临时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党员和近2年受党纪处分的党员按规定不参加评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学院党委正副书记、党委委员,教工党支部委员,组织员及辅导员中进行评选。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从现任党支部书记中进行评选。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格做到“七个有力”,即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组织师生有力、宣传师生有力、凝聚师生有力、服务师生有力;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党建和业务有效融合,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完成各项任务,在学校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近两年,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师德师风等问题。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师生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教师在本职岗位上、学生在学习上做出显著成绩;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师生广泛认可。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师生有较高威信。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
个人符合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所带领的支部符合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所在党支部近两年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师德师风等问题。
三、推荐要求
各支部要注意挖掘、发现和推荐在党史学习教育、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建“双创”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充分考虑离退休教职员工党员的实际情况,对老有所为、乐于奉献,在协助单位做好离退休工作、关心下一代成长等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离退休党员,在推荐时要适当加以考虑。
推荐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
四、推荐办法及名额
各支部在充分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按不超过以下表格“学院推荐名额”在本支部范围内提出推荐、自荐名单,学院党委将根据各支部推荐、自荐的情况,研究推荐到学校参评的拟表彰名单,经公示后报学校党委。
拟表彰项目 | 学院推荐名额 | 备注 |
优秀共产党员 | 教工党员:5名 学生党员:2名 | 根据学校要求: 教工党员推荐人数不超过教工正式党员(含离退休)人数3%;学生党员推荐人数不超过正式学生党员1%。 |
优秀党务工作者 | 1名 | 全校拟表彰10名,其中学院(教学部)7名,其他单位3名。 |
优秀党支部书记 | 教工支部书记:1名 学生支部书记:1名 | 全校拟表彰20名,其中学院(教学部)教工党支部书记8名,其他单位教工党支部书记3名,学生党支部书记9名。 |
先进党支部 | 教工支部:1个 本科生支部:1个 研究生支部:1个 | 学校拟表彰先进党支部30个,其中,学院(教学部)教工党支部7个,其他单位教工党支部3个,本科生党支部12个,研究生党支部8个。 |
五、推荐、自荐材料报送
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附件1,并在4月27日17:00前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475350812@qq.com。
附件1: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七一”表彰 自荐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