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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党员:

    我院党支部及广大党员按照学校、学院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各项工作中积极发挥战斗堡垒及先锋模范作用。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根据学校党委有关安排,学院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之际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表彰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一)先进党支部。从全院教工党支部(含离退休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中进行评选。拟表彰名额为先进党支部7个,其中教工党支部3个,本科生党支部2个,研究生党支部2个。

(二)优秀共产党员。从全院教职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员工)和学生正式党员中评选。拟表彰名额为全院教职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员工)正式党员总数的5%,学生正式党员总数的3%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党委委员、教工党支部委员,组织员及辅导员中进行评选。拟表彰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从现任党支部书记中进行评选。拟表彰学院优秀党支部书记6名。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1. 领导班子好。党支部班子成员政治强、业务好、品行优;有较好的群众基础;热心支部工作,能够带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 党员队伍好。党支部成员政治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教职工党员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学生党员在专业学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带动广大学生努力成才。

3. 工作机制好。各项工作规程完善,运行规范。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规定;认真抓好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4. 工作业绩好。创新党支部组织生活形式,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工作成效显著。

5. 群众反映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在师生群众中有较高的影响力,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的拥护,服务师生的举措具有良好的示范推广意义。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 学习好。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有较好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在学习上能发挥表率作用。

2. 思想好。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自觉弘扬正气。

3. 工作好。在本职岗位上成绩优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职工党员能自觉强化服务意识,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学生党员带头锤炼党性,带动同学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共同进步。

4. 纪律好。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5. 作风好。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师生群众服务。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 带头学习理论知识。以《党章》为遵循,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的党建业务水平。

2. 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真抓实干;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 带头抓好党务工作。认真做好本单位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4. 带头服务发展大局。自觉引导广大党员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在服务本单位及学校中心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

个人符合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所带领的支部符合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所在党支部近2年内没有发生过违纪违法以及违反师德师风等问题。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先进党支部的推荐工作。符合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党支部进行自评(或自荐),在此基础上,学院党委根据党支部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推荐。

(二)优秀党支部书记的推荐工作。符合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通过党支部评议,各支部书记可进行自荐申报。

(三)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工作。符合相关申报条件,党员自荐申报后需通过党支部评议,最终各支部按照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的要求,向学院进行推荐。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工作。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由党员自行申报提交材料。

推荐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

四、评选办法

学院党委根据申请的优秀党支部、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选审议,同时结合上年度各党支部考核以及党员年度考核评选结果,最终确定学院“七一”表彰人选,并按照学校党委有关通知要求,从中挑选推荐至学校参与校级“七一”表彰。

五、表彰方式

学院党委初定于在615日举行“七一”表彰大会对荣获院级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六、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对象需按推荐类别填写相应表格(附件1-4),并撰写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

所有材料以党支部为单位,统一在63日(下周一)下午16:00前报送上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dwgzs2016@163.com)到学院603

附件1-5.doc

  

附件:1. 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2.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3.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4. 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表

5. 事迹材料模板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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