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华农党发[2018]49号)、《华南农业大学教工党支部工作规定》(华农党发[2018]28号)、《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党支部工作规定》(华农党发[2018]2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及学院党委工作部署,现将2018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安排如下:
一、述职评议范围
学生党支部书记、在职教职工党支部
二、述职评议内容
1. 学生党支部书记
(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3)定期分析学生的思想状况,主动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学生的思想动态,努力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组织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诉求,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和利益。
(4)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5) 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级、年级、社团等事务管理,维护学校政治安全稳定。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及学生社团等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定期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党员工作,通过选树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影响其他学生。团结和带领青年学生为推动形成优良党风、校风、学风做贡献。
(6)认真开展好预备党员党性锻炼“六个一”工程(签署一份承诺、研读一部经典、开展一项调查、做好一周义工、帮助一个同学、组织一次评议)。紧贴预备党员的思想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增强党员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增进学生预备党员对于国情、社情、民情的了解。
(7) 开展好“党徽闪亮”大学生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以践行宗旨、增强党性、锻炼能力为目标和要求,组织学生党员关注群众、关注民生、关注弱势、关注环境,每年至少开展40小时(一周)志愿服务,并根据志愿服务情况,撰写调研报告或思想汇报。
(8)结合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安排,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党员定期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教育党员增强党员意识,自觉进行党性锻炼,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努力做合格党员。
(9) 组织学生党员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要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每月相对固定时间,每次确定主题,主题党日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
(10)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
(11)每年开展1次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监督学生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党员民主评议的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对党性不强的学生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按规定程序给予劝其退党或除名。
(12)党支部要独立负责地做好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如遇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及时请示上一级党组织;党支部定期(每学期至少1次)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汇报;党员定期(每学期至少1次)或不定期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13)党员要履行交纳党费的义务。学生党支部应每月收缴1次党费,对不主动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于无故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处理。
2.教职工党支部
(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教职工,保证本单位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工作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5)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依照“将骨干教工培养成党员,将教工党员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要求,重视吸收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拔尖领军人才和海外归国教工中的优秀分子入党。
(6) 教工党支部的工作融入到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之中,帮助和支持行政工作,参与行政或业务工作重要问题的讨论和决定;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7)结合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安排,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党员定期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教育党员增强党员意识,自觉进行党性锻炼,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努力做合格党员。
(8)组织教职工党员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要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每月相对固定时间,每次确定主题,主题党日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
(9)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
(10)每年开展1次教工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监督教工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党员民主评议的结果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对党性不强的教工党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按规定程序给予劝其退党或除名。
(11)党支部独立负责地做好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如遇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及时请示上一级党组织;党支部定期(每学期至少1次)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汇报;党员定期(每学期至少1次)或不定期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12)党员要履行交纳党费的义务。教工党支部应每月收缴1次党费,对不主动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于无故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处理。
各支部书记重点围绕以上12个方面,结合本年度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述职。
三、述职报告要求
述职报告包括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三个部分,要求在3000字内。总结部分要注重用数据、用事例说话,把特点亮点总结好,。存在的问题要讲实,分析原因,明确具体努力方向,提出实实在在的办法和措施。
四、辅助材料上交
为更好地掌握和了解各党支部开展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发挥以及学生党支部落实预备党员“六个一”工程以及“党徽闪耀”大学生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等情况,教师党支部填写附件1-2,学生党支部填写附件1-3,届时于述职报告等材料一并上交。
五、述职安排及考核标准
学院党委将组织召开述职评议大会(另行通知),考核结果将作为申报校级以上“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经考核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应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进行整改。
六、材料上交要求与时间
各党支部需要根据通知内容提交一下材料:
1. 党支部书记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2. 党支部手册(2018年下半年,若上半年未提交的,请一并补交上来);
3.附件1-3表格
上述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截止时间为12月24日(周一)中午12点前,其中电子版统一打包文件名为“支部名称+年度考核”发送到dangwugzb@163.com, 纸质版材料以及支部手册需交到603办公室。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党委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