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浏览器版本太低,请使用chrome、firefox、360极速模式或者IE9以上版本浏览器。
First slide

    

> 首页  工作通知 > 正文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品读经典•锤炼党性”党员阅读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激发我院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热情、提高思想境界,在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中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创建学习型党员队伍,我院决定开展“品读经典,锤炼党性”党员阅读计划。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规范党员阅读室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我院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

第三条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党委。

第四条 本方案自公示之日起实行。

  

第二章 党员阅读要求

第四条 每位党员要求每月累计阅读时间不少于6个小时,一学期累计不少于20小时。

第五条 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阅读时长将直接与党员发展考察相挂钩,其中预备党员转正时一年需累计不少于40小时的阅读时,入党积极分子一年需累计不少于40小时的阅读时。

第六条 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需自备一本A5大小的读书笔记本以记录阅读心得体会并分支部放在党员学习室进行保管。

第七条 毕业生党员及长期在外进行科学研究的非毕业班党员或积极分子因实际情况无法到思创园党员学习室阅读学习的可申请“免现场阅读”并按时提交读书报告替代阅读时。具体申请流程级要求:

(一)每学期开学第三周内党员自行提交“免现场阅读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更加我院党务工作室提供的制定书单自行安排时间阅读,并在第十六周提交读书报告;

(二)毕业生党员或积极分子提交两篇1000字以上的手写读书报告;非毕业班党员或积极分子需提交两篇1000字以上的手写读书报告和不少于十页的读书笔记。


第三章 党员阅读规范

第八条 党员在阅读前需在值班人员的帮助下完成党员阅读室的打卡,并在阅读结束后将阅读收获和感想写好并张贴至阅读分享栏,再次完成结束打卡,方可离场。

第九条 党员在阅读过程中需保持安静,做到不大声喧哗,不窃窃私语,尽量不离开座位,不妨碍他人工作和学习。

第十条 党员在阅读过程中应保持桌面整洁,不得随意乱扔垃圾。

第十一条 党员在结束阅读后,应将书籍或报刊放回原位,保持书架整洁,不得带走读物。

第十二条 不得在党员学习室内进行自习、玩手机等开小差行为。对于被值班人员提醒3次后仍不改正的党员,将做出请出学习室并取消其当月的阅读时长的处理。

  

第四章 考核及奖惩办法

第十三条 党员阅读考核核算工作由我院党务工作室负责并每月对外公示。

第十四条 党员阅读时将会同步公布在院网和党务工作室公众号,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查,逾期一律不再进行修改。

第十五条 每月评选出三名阅读时最高的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评选为“阅读之星”并将上墙表彰和颁发奖状。

第十五条 每学期,评选出党支部人均阅读时长最多(含积极分子阅读时)的研究生和本科生党支部各一个,并进行表彰。

第十六条 对于每学期未达到阅读时长要求的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学院将统一公示名单,党支部也及时做好批评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 对于未达到阅读时时长要求的党员不予以参与本年度党内评优,未达到阅读时的入党积极分子不能参与本年度的发展党员考核。

免现场阅读申请表.docx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党委

201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