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党员: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华农党发[2017]3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开展我院“七一”表彰推荐工作。
各党支部、党员按照校通知文件中的基本要求进行自荐申报。学院党委将组建评审小组,按照相关比例择优挑选出优秀党支部和党员作为推荐代表参评校级“七一”表彰(其中,优秀学生党支部的推荐工作将与支部述职考评结果相结合;其他奖项以学院综合评审为主)。
请有意参评的党支部、党员于6月1日下午17:30分前将参评材料电子版发至972807453@qq.com,纸质版材料交至603。
具体参评条件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原文本。
联系人:孔晓娟
电话:020-38294737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党委
2017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