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企沟通与合作,共同培养既有良好职业素质又有较强操作技能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中山四海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与我校经协商决定,2013-2014学年期间拟资助我校林学院及艺术学院各5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海爱心基金”的标准及人数:
1、“四海爱心基金”每人资助2000元;
2、资助人数:林学院5名学生
二、“四海爱心基金”申请条件:
1、林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含家具设计与制造方向)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属2013—2014学年度的在库贫困生;
3.学习成绩优良,没有不及格科目(有不及格的须重修已通过);
4.思想端正,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没有违纪行为等不良记录;
5、认可四海家具公司企业文化,积极协助中山四海家具公司在我校开展各项活动;
6、没有接受其他社会机构在我校设立的社会资助。
三、评选方法:
1.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2.召开班委会,由班委会进行评议,填写班委会评议意见;
3.相关年级辅导员审查并填写意见;
4.学院审核,拟定初步名单,在院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中山四海公司,四海公司审核确认通过名单。
四、申报材料:
1、申请“四海爱心基金”的同学请到林学院院网上下载并按格式填写《四海爱心基金申请表》,并附上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2、四海爱心基金申请表要求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五、申请材料上交的时间:
1、纸质版的材料请于
2、电子版的材料请于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