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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四海爱心基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0-23浏览次数:51

为进一步加强校企沟通与合作,共同培养既有良好职业素质又有较强操作技能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中山四海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与我校经协商决定,2013-2014学年期间拟资助我校林学院及艺术学院各5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海爱心基金”的标准及人数:

1、“四海爱心基金”每人资助2000元;                      

2、资助人数:林学院5名学生

二、“四海爱心基金”申请条件:

1、林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含家具设计与制造方向)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属20132014学年度的在库贫困生;

3.学习成绩优良,没有不及格科目(有不及格的须重修已通过);

4.思想端正,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没有违纪行为等不良记录;

5、认可四海家具公司企业文化,积极协助中山四海家具公司在我校开展各项活动;

6、没有接受其他社会机构在我校设立的社会资助。

三、评选方法:

1.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2.召开班委会,由班委会进行评议,填写班委会评议意见;

3.相关年级辅导员审查并填写意见;

4.学院审核,拟定初步名单,在院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中山四海公司,四海公司审核确认通过名单。

四、申报材料:

1、申请“四海爱心基金”的同学请到林学院院网上下载并按格式填写《四海爱心基金申请表》,并附上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2、四海爱心基金申请表要求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五、申请材料上交的时间:

1、纸质版的材料请于1028中午12:301300到荷园一楼小卖部旁边把申报材料交给林学院生活服务队的工作人员;

2、电子版的材料请于102824:00前发到林学院生活服务队的公邮lxyshenghuofuwudui@126.com

学生工作处

20131022

附件:《四海爱心基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