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1997年,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先生捐资100万元设立了仲明助学金,并委托羊城晚报社负责管理,向广东部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提供资助。2006年起已增至每年200万元。“仲明助学金”倡导“受惠社会,回报社会,让爱薪火相传”,因此,不少受过资助的同学回捐了助学金,仲明助学金管委会继续把这笔资金投入到助学金中,用以资助更多的贫困学子,延续爱心,使这种精神发扬光大。仲明助学金管委会分配我校仲明助学金的名额 20 人,受助者 3000 元/每人。
现将评选2013年仲明助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配各学院名额
各学院2013年仲明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院 | 名额 | 序号 | 学院 | 名额 |
1 | 动物科学学院 | 1 | 10 | 食品学院 | 1 |
2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11 | 资源环境学院 | 1 |
3 | 农学院 | 1 | 12 | 理学院 | 1 |
4 | 兽医学院 | 1 | 13 | 公共管理学院 | 1 |
5 | 园艺学院 | 1 | 14 | 信息软件学院 | 1 |
6 | 外国语学院 | 1 | 15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7 | 人文与法学学院 | 1 | 16 | 工程学院 | 2 |
8 |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 1 | 17 | 艺术学院 | 2 |
9 | 林学院 | 1 | 合计 | 20 |
二、资助对象及受助条件
1、大学一年级新生;
2、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学习成绩非常优秀;
3、具备良好品德,认同仲明乐善助学的慈善理念;
4、自愿在接受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郑重承诺毕业后将受助的款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三、申请与评审 1、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仲明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在学校奖助学系统上申请。申请的困难学生须是学校奖助学系统上贫困生数据库的在库学生;
2、学生所在班级评议;
3、各学院认真严格审核(含在奖助学系统上审核),受灾地区学生可优先考虑。各学院公示3天;
4、学校审批后公示5天。
四、完成时间、需交资料
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申请学生个人申请书;
2、申请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学生入学成绩单复印件(注:此项为“仲明”创立人和羊城晚报报业集团特别要求备存查核的资料,请保证交齐)
4、《仲明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5、《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附件2)及《道义契约附件》(附件3:仲明助学金简介及受助回捐程序)
6、《2013-2014年度仲明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须各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发至zxdk@scau.edu.cn。
各学院于
学生工作部(处)
二0一三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