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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发布时间:2022-09-30浏览次数:38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各单位: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全校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有效遏制校园消防安全事故,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决定近期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全面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各单位自查时间:2022928日至1020

二、检查整治范围

全院所有用房,特别是实验室、学生宿舍、高压配电房、电源电箱电房等重点区域。重点排查大楼消防、实验操作、易燃易爆化学品管理和有毒废液处理等安全隐患。

三、检查整治内容

(一)消防网格化管理机制。检查学院落实消防网格化管理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华南农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华南农办202126号,附件1)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消防网格化管理机制,明确所有办公、教学、科研实验场所、公共区域安全责任人,由安全负责人签订《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书》(附件3)。

(二)消防管理台帐。检查各教研室、实验中心是否建立本单位内部的消防管理台账,是否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检查记录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名存档,具体参照《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消防安全档案》(附件2)。

(三)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情况。检查是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华南农业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暂行)》要求,落实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是否存在建筑内架空层、学生宿舍、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私拉电源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情况。

(四)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管理情况。检查学院各办公室、实验室、弱电间、消防通道等堆积的杂物是否及时清理,尤其是走廊和楼梯口堆放的仪器设备、报废电器、桌椅等影响疏散逃生的物件是否已彻底清除。

(五)落实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情况。根据上级消防部门要求,我校师生须在2022107日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关注“广州消防”微信公众号并注册学习(附件4)。请各位老师积极扫码学习情况并做好登记,校综治办将于10月份公布各单位注册学习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各单位、各位教工要充分认清当前校园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压紧压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造成火情事故的单位及个人要予以约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完善消防台账,切实抓好隐患问题整改。各教研室、实验中心要严格按照学院规范的台账格式和内容完善消防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要及时整改,尽快消除隐患。

教研室、实验中心于1020日前填写完《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消防安全档案》(附件2),按照规范检查内容,做好签名、存档、备查工作。

请各教研室组织全体老师于10月12日前签订《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书》(附件3)并将纸质版交到604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各教研室、实验中心要把事故当“镜子”,把教训当“教材”,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结合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系列化专题化宣传消防安全知识,通过形式多样、积极有效的教育宣传,营造消防安全“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华南农办〔2021〕26号

2.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消防安全台账

3.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书

4. 消防学习云平台指引

  

(联系人:武海霞、于佳鑫;电  话:85280256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2022年9月28日  

  

  林风〔2022〕31号关于开展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pdf

附件1: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doc

附件2: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消防安全台账.docx

附件3: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书.docx

附件4:消防学习云平台指引.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