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0-85280256  招生电话:020-85280255

关于开展2022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新闻部发布时间:2022-01-11浏览次数:2179

各位同学:

2022年,我们党将要召开二十大,共青团也将迎来建团100周年。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导我校大学生充分感受家乡变化,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增强服务人民、回报家乡的责任感使命感,校团委决定开展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返家乡”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二、活动时间

2022年寒假期间

三、参与对象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全体学生

四、实践地点

寒假居住地(以家乡为主)

五、主要内容

广大团员青年以返乡社会实践的形式,充分感受家乡变化,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增强服务人民、回报家乡的责任感使命感。实践主要形式和内容包括:

1.党史学习。进一步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在立德树人中的独特作用,广大团员青年可在家乡所在地开展个人或者小组为单位的学习参观调研,围绕建党百年主题,了解党在家乡所在地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百年历程,重点感悟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十三个方面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了解党在家乡所在地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精神谱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发生的生动、感人的故事,了解党在家乡所在地领导青年运动的光辉历程,应时、灵活、机动地参与到家乡当地组织的各类宣讲活动中。

2.政务实践。深入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岗位,承担具体工作。尤其在党史学习教育、政策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3.企业实践。结合自身专业方向与企业岗位需求,到家乡企业进行锻炼,特别是我校涉农专业学生可就近到当地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参加实践。

4.公益服务。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在农村、社区以及青年之家、四点半课堂等基层一线的公益岗位,开展扶贫济困、扶弱助残、课业辅导、服务群众等工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5.社区服务。主动向村、社区报到,在乡镇团委和村、社区团组织的统一领导和调度下,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青年突击队等,通过多渠道力所能及地参与基层治理日常工作。

6.兼职锻炼。结合当地具体情况,担任乡镇团委及村、社区团组织等基层团组织的兼职干部,参与相关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7.文化宣传。探究家乡特色文化,用好家乡丰富资源,讲好家乡生动故事,开展多种形式特别是生动活泼的理论宣讲、文化宣传和网络直播等活动,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六、专项活动

学院团委将继续巩固和拓展“1+5+20”社会实践品牌活动,围绕各学院所确定的方向,以校院两级“青马工程”学员、学“习”小组成员、团学骨干为重要组成部分,组建“云”队伍,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乡村振兴等领域入手开展社会调查,开展 “云调研”“云实践”等活动,形成乡村调查报告等实践成果。

七、参与方式

1.自主报名。学生通过“创青春”公众号(详情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G6CBhnslHAtVNyju3nC2ZA)或自行联系等方式确定开展“返家乡”活动的具体内容后,在115日前点击以下报名链接https://www.wjx.cn/vj/e6N8Lw5.aspx填写问卷报名。专项活动由学院团委自行组织,不用通过问卷报名。

2.学院审核。学院团委会将学生的报名情况按照要求进行审核,及时在学院公布审核结果,同时为审核通过的学生统一购买保险。没有通过审核的学生不得开展相关活动。

3.活动开展。通过学院审核的学生,可以按照计划开展“返家乡”活动,活动期间谨记“安全第一”原则,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联系学院。活动结束后,及时将做好实践总结思考,按照要求上交活动总结(包括但不局限于文字总结、照片、相关证明)。对返乡实践中形成的优秀成果,学院将邀请指导教师做进一步提升挖掘,转化成学术型实践成果或活动型实践成果。

4.作品提交。参加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应于22012:00将活动总结压缩打包,按照【姓名年级专业班级+“返家乡”实践活动】命名格式发送至学院团委实践部邮箱:linxueshijian@foxmail.com学院预计于226日举行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分享会。

5.总结评优。“返家乡”活动结束后,校团委将进行总结评优,根据各学院参加活动情况分配先进个人评选指标,评选一批“返家乡”活动先进个人。学院团委将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院级评优。

同时,为扩大优秀作品的宣传,凡落实到位、主题鲜明突出、寓意深刻,能够传播正向思想的优秀作品,经综合评比后将通过我院公众号进行宣传。

八、注意事项

参加“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必须在确保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密切关注实践目的地疫情,不得前往疫情封闭、封控区域(含中高风险地区),配合实践地政府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护措施。注意交通、人身和财产安全,提升自我防护能力,如遇极端天气等影响活动正常开展的情况,应及时终止活动。

联系人:黄妍雅 18665012544

房婷 13553954969

池泓文 19129217951

彭茂林 13922941571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委员会

2022111